根据《**省河湖保护治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宁东**22-G-3地块配套临时钢栈桥涉河涉堤项目审批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河湖保护治理工作,有****水利局行政审批科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6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1日
二、联系电话:0574-****1776
三、电子邮箱:****@qq.com
四、通讯地址:**县气象北路358号
五、联系人:杨爱科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东**22-G-3地块配套临时钢栈桥防洪评价报告
2.建设地点:**县宁东**金**路(括苍路-创晖路)南侧
3.建设单位:****
4.方案编制单位:******公司
5.方案受理时间:2026年8月7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宁东**22-G-3地块位于金**路(括苍路-创晖路)南侧,在金海河河道桩号JK0+339处建设一座临时钢栈桥。该桥属于宁东**22-G-3地块配套工程的临时设施,计划于2026年7月30日施工,并于2027年1月10日前拆除。临时钢栈桥长27.4m,跨径6.1m+15.2m+6.1m,桥梁标准断面宽5.5m,布置有两条2.1m宽的车行道。上部行车道为U型标准钢桥面板,搭配配套钢横梁。下部采用φ630*10钢管桩基础,桩基打入持力层。
河道处梁底标高按≥3.0m控制,高于现状20年一遇洪水位(2.80m),满足临时钢栈桥对控制规划梁底标**求。现状20年一遇水位下,临时钢栈桥阻水百分比为5.93%。依据《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SL/T 808-2025),跨河建设项目阻水比不宜大于5%,本工程阻水比略高于导则建议控制指标。鉴于钢栈桥为临时工程,阻水影响是短期且可恢复的,且壅水高度满足《**省涉河桥梁水利技术规定》,壅高后水位与厂区、道路高差满足堤防安全超**求,因此对区域行洪影响不大。在现状20年一遇水位条件下,临时钢栈桥占用水域面积0.62m2,占用水域容积0.12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