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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批**市政道路****泵站修复加固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尽快修复城市功能、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提升排水防涝能力,原则同意建设**市政道路****泵站修复加固工程。
二、项目名称:**市政道路****泵站修复加固工程。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建设地点:**市**。
六、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修复加固因灾受损3****泵站、22****泵站;修复破损沥青路面3300平方米、人行道800平方米、混凝土路面400平方米;修复市政桥梁伸缩缝150米;修复检查井井盖300个、防坠网2000个;疏通清理排水管网600立方米等。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68.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00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45.73万元,预备费22.3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市本级财政资金。
八、招标内容: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不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或自行组织招标。本项目具体招标内容及招标方式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请严格根据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控制性指标实施建设,原则上不得变更和突破。如在项目招投标完成前突破批复规模的,必须报我委重新批复实施方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的,应按规定报我委办理变更手续。项目批复后,请项目建设单位定期将建设进展情况报我委报备。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委员会
2026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