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分类: | 土地 | ||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 | 公开日期: | 2025-11-14 | ||
| 标题: | 鄂西北(**)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总平面图批前公示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2025-11-14 | 终止时间: | 2025-11-24 | 来源: | ****规划局 |
鄂西北(**)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位于保**后坪镇****小学)。
****管理局提供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该项目拟建总建筑面积为19028.58平方米,其中:1号楼综合楼层数为10层、建筑面积为8651.18平方米;2号楼应急物资和装备库建筑层数为3层、建筑面积为3709平方米;3号楼配套用房层数为3层、建筑面积为2943.31平方米;4号楼现有建筑层数为4层、建筑面积为1000.23平方米;5号楼现有建筑层数为4层、建筑面积为648.54平方米;5号楼室外楼梯层数为4层、建筑面积为47.34平方米;门房层数为1层、建筑面积为21.83平方米;1号连廊层数为2层、建筑面积为22.3平方米;2号连廊层数为2层、建筑面积为30.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954.18平方米。
根据建规〔2013〕166号《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现对该方案总平面图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如有意见,请向我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24日
二、公示内容
鄂西北(**)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规划总平面公示图(详见附件1)
鸟瞰效果图(详见附件2)
三、公示地点
****政府网站。
(二)鄂西北(**)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现场。
四、反馈意见方式
通过信件邮寄或直接到我局办公场所提交意见。
五、公众反馈意见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留下提意见者的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说明提意见者与公示事项之间的利害关系。
(三)说明对公示项目提出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保****镇清溪路88号
邮 编:441600
联系单位:****服务中心(0710-****679)
附件1:鄂西北(**)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彩平图.jpg
附件2:鄂西北(**)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鸟瞰图(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