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统计服务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提升统计规范化水平,提高统计工作质效,确保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统计服务项目相关工作。
二、项目内容
配备不低于3名统计服务人员,服务主要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负责抓好本单位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和统计政策的宣传学习及贯彻落实;协助主管部门完成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的数据统计;
(二)负责完成本单位负责的各项经济指标预测数据、工资数据、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基础数据的收集,负****事业单位的统计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抓好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基础台账和统计原始记录,建好统计档案;
(三)全面及时准确收集、整理和提供本单位各项月度、季度、年度经济统计数据资料,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和预测,提供统计咨询服务,保障各项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高质量开展;严格遵守上级统计部门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完成各项统计数据预报、快报及正式报送工作,确保报送及时、规范、准确;
(四)负****统计局安排的其他统计工作。
三、服务时间
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经费预算及来源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9.98万元(人民币贰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来源为财政资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提交报名材料,通过资质审查的单位可进入比选环节。比选采用“综合评分办法”,****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及其提交比选文件的相应情况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六、比选单位资质要求
(一)比选单位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七、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比选单位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五)工作方案(服务方案)等相关比选材料;
****公司或单位情况简介;
****公司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应急措施方案等相关材料。
注:报名单位须提供加盖鲜章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比选时间、地点
比选时间(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12日(星期三)17:00。标书代写
比选地点:**市**区武科西五路360号西部智谷B区2栋3单元818会议室。
比选材料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后签字确认。标书代写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址:**市**区武科西五路360号西部智谷B区2栋3单元8楼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8-****3010
附件:比选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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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