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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6年8月5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0-****592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政府****服务局三楼310 邮 编:4145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文本链接 | 受理日期 |
| 1 | **县**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 | **省**市**县加义镇 | **** | 湘西****公司 | 2026年8月5日 | |
| 2 | 平****公司农副产品开发加工项目 | **县梅仙镇青桥村(**芳草湾****公司现有厂区内) | 平****公司 | ******公司 | 2026年8月5日 | |
| 3 | ******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储建设项目 | **省**市**县**镇长田村 | ******公司 | **众昇****公司 | 2026年8月5日 | |
| 4 | 洞庭湖流域****头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省**市**县石牛寨镇镇和**镇 | **县****公司 | **众昇****公司 | 2026年8月5日 |
注:1、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2、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开内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