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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确保依法依规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不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渔业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当事人向我局提交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的申请,我局已对**省******公司养殖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该养殖项目位于碣石湾金厢镇虎尾**侧约5.4公里海域,法定代表人为冯晓军,申请使用面积70公顷,详细四至范围为:
**:(北纬:22°47'8.156",东经:115°40'44.280")
西至:(北纬:22°47'58.776",东经:115°40'28.573")
南至:(北纬:22°47'8.075",东经:115°40'28.551")
北至:(北纬:22°47'58.907",东经:115°40'44.301")
****公司的《水域滩涂养殖证》,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6日,共十天。地址:**市****园区邻里中心11楼
联系人:王少雄、陈怡静
联系电话:0660-****533
****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