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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07 | [ 发布日期 ] | 2026-08-07 |
《浦里新区赵家组团D2-01/01等地块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公示
《浦里新区赵家组团D2-01/01等地块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公示
修改原因:为切实推进赵家街道黑泥沟**村段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建设,满足赵家组团城市发展需要,保障区域防洪排涝安全,依据河道蓝线调整及行洪论证要求,原规划河道范围线发生局部改道,导致沿线D2-01/01等地块用地布局与现行详细规划产生冲突。依据消防站建设标准,C2-01B/01地块消防车辆出入口不宜直接面向城市主干路开设。同时,C2-01A/01地块现状无衔接道路,无法满足出行的基本要求。为保障C2-01B/01地块应急出勤效率及主干路交通安全及C2-01A/01地块出行要求,本次规划拟新增一条连接道路,并同步优化消防用地的开口方向;另C3-07/01地块周边规划弹性道路已按固定线型建成,需将规划弹性控制路径调整为刚性管控红线,以与现状建设实际保持一致;因赵家城市发展需要调整D1-01/01、D1-02/01地块。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2.《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3.《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1年)4.《**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5.《**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6.《**市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7.《**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8.《**区浦里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调整》9.《**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10.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及相关会议纪要、文件、批文。
申请单位:****
编制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修改内容:地块D2-01/01用地性质不变,用地面积调整;因河道范围线调整,地块D2-03/01、地块D2-04/01、地块D2-05/01、地块D2-06A/01、地块D2-10/01、地块D2-11/01用地性质不变,用地面积调整,详见附图一。将原地块C2-01A/01拆分为C2-01A/02和C2-01D/02两个地块,用地性质均为二类工业用地(M2),新**市道路用地面积0.71公顷;地块C2-01B/01用地边界调整;因市政管线调整,地块C2-01C/01用地性质不变,用地面积调整,详见附图二。地块C3-08/01用地性质不变,用地面积调整;地块C3-10/01用地性质不变,用地面积调整。C3-07/01地块内0.99公顷弹性道路调整为城市道路用地,详见附图三。将地块D1-01/01及D1-02/01部分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将地块D1-02/01剩余部分用地性质调整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详见附图四。
公示地点:1.**市******局网站 2.****委会办公场所公开栏 3.地块场所
公示时间:2026年8月7日-2026年9月5日
公示单位:**市******局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市******局空间规划科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您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日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后5个工作日内,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意见反馈方式:邮寄至**市开****区管委会220****建设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3-****5550
附图一
附图二
附图三
附图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