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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江镇彩虹路城市更新改造项目
补遗书(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金江镇彩虹路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遗更正: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委员会的组建
| 6.1.1 |
评标委员会标书代写 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标书代写 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评标专家 5 人。标书代写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评标委员会(或报价评审组)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办发[2021]54号)、《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川办规〔2022〕8号)规定执行。标书代写 注:评标委员会组建时,****委员会人数,但招标人代表人数不能增加。标书代写 |
修改为:
| 6.1.1 |
评标委员会标书代写 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标书代写 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评标专家 5 人。标书代写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评标委员会(或报价评审组)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办发[2021]54号)、《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川办规〔2022〕8号)规定执行。标书代写 注:评标委员会组建时,****委员会人数,但招标人代表人数不能增加。标书代写 |
除上述内容,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若招标文件与本补遗内容不一致的以补遗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以最新修改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0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