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湖北工程公司黄冈余热发电项目电、气动阀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类别:货物类 公告发布时间:2026-08-07 公告截止时间:2026-08-13标书代写

项目编号: ****

****

****公司二线6MW余热发电系统EPC总承包工程项目

电、气动阀设备采购

竞价采购文件

下载

采 购 人:****

二○二五年8月

中国﹒**


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

****公司二线6MW余热发电系统EPC总承包工程项目需要,****拟采用竞价采购(公开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

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08月14日上午12: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cn/index)。标书代写

一、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1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公司二线6MW余热发电系统EPC总承包工程

工程地点:**省**市**市田镇

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为**二线余热发电系统EPC总承包工程,本项目为利用水泥窑窑头和窑尾余热进行发电,**一台SP锅炉、两台AQC锅炉,**一台6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双压AQC+SP锅炉产生蒸汽进入6MW汽轮发电机组。


1.2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数量

备注

1

电、气动阀

详见采购计划及附件图纸

一批

详见报价单及图纸

注:以上数量仅为工程量清单参考数量,采购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若因工程变化、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工程量、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相应调整,供应商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固定单价,暂定总价,据实结算。采用逆向竞拍方式,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2、交货期:暂定2025年9月10日。以项目通知为准。

3、交货地点:**省**市**市田镇

4、价格要求:以上报价为货到项目现场最终价格,并开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包装,运输,保险,等费用)。报价有效期不得晚于90日。

5、质量标准或要求:保证货物在装车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均满足合同要求的最终新产品,产品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国家标准。

6、质保期:项目整体竣工移交后1年(详见合同条款)。

7、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8、供应商应当完整理解采购文件载明的技术标准、商务条款等全部内容,对文件内容存在疑问的,应通过采购平台线上提出澄清。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上传错误报价,导致本次采购项目终止;或报价提交完成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所填报报价签订合同、履行供货义务的,均认定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视情节轻重执行对应处罚措施。

9、响应保证金:

(a)无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为经销商/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所销售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供应商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供应商近3年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产品销售业绩不少于1个。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表或近三年财务报表)

5、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方式

本次采用逆向竞拍方式。

五、竞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8月13日17:00前(**时间)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cn/index,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1)已注册的供应商:明确响应标段,下载采购文件。

(2)未 注 册 的 供 应 商 : 登 录 “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bid.****.cn)右侧快捷入口-切换“新版登录”-“供应商登录”进行供应商注册,完成注册后,明确响应标段,下载采购文件;

(3)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首页-服务中心,可下载《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管理手册(供应商端)》、《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2、未按本竞价公告五中第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本次竞价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六、文件澄清

供应商如对竞价文件有疑问,应于2025年08月13日17:00前(**时间)通过采购平台(https://bid.****.cn/index)向采购人提出。

七、响应方式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 2025 年 08 月 14日12:00 前(或最终**时间)通过采购平台在线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响应文件扫描合并成 1个PDF 文件上传至采购平台。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须提交“签字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版文件(word版/excel版)直接转换成的pdf版”。响应文件包含:“响应人资格响应文件”、“报价表”、“偏差表”以及其他响应资料,文件合并成1个PDF 文件。多次竞价阶段,供应商须修改价格并更新上传报价表(签字盖章pdf版、可编辑版文件直接转换成的pdf版)及偏差表(签字盖章pdf版)。注意:响应人资格响应文件只须要首次竞价时上传一次,不用重复上传。

3、递交响应文件前请供应商自行在“采购平台”****集团****公司****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

4、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 12 小时完成)。电子标服务

5、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咨询入口:网站首页-服务中心-“登录系统,联系您的专属业务顾问

八、成交确定原则

8.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固定单价,暂定总价,据实结算。采用逆向竞拍方式。竞价截止时间内响应人可多次进行竞价,每次竞价必须低于当前最低有效报价,竞价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收报价。除采购人有补充要求外,采购人不接受响应人无正当理由的当前有效报价高于上一次有效报价,若出现,则取同一响应人的最低报价为最终报价,响应人不接受的,本次报价将被否决。

8.2超时竞价:竞价倒计时结束前0.5小时内,有响应人报价则进入超时竞价,有一响应人进入超时竞价,竞价截止时间就**0.5小时。竞价最小幅度为8000元。进入超时竞价后如果供应商只修改了价格,没有更新上传报价单,采购人有权否决其报价。

8.3本次竞价评审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3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供应商数量多于3家时,首先按响应价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3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响应人”的,按照响应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供应商数量满足3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3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响应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供应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8.4采购****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的原则进行综合评议后推荐成交人,经公司相关审批程序确定成交人后,采购人通过(https://bid.****.cn/index)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8.5若竞价响应人不足 3 家时,采购人有权重新竞价或选择其他采购方式。

8.6竞价有效期 90 天。

九、合同签订

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根据竞价文件、报价响应文件和采购人在电建云链服务平台线上签订合同。

非采购人原因单方放弃中标或拒签合同的供应商,视其情节轻重暂停其三个月至一年的合格供应商资格,或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一年至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十、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采用银行汇款、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

2、付款比例:70%,25%,5%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bid.****.cn)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瑞丰国际大厦

联 系 人:辛飞

电 话: 027-****0732

电子邮箱: ****@powerchina-hb.com

十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接受异议的单位名称:**** 物资设备部

电 话:027-****0732
电子邮箱:****@powerchina-hb.com

十四、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监督机构:****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27-****0910、027-****0900)提出投诉。

十五、声明

响应供应商应本着合法诚信原则参加本次竞价,不提供虚假材料及相关信息,如因提供虚假材料或成交后无****公司集采工作带来影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同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2025年08月07日

附件:

附件一:响应人资格响应文件

附件二:报价单

附件三:偏差表

附件四: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图纸)

附件五:合同条款及附件


附件一:响应人资格响应文件(必须提供)
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已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提供发票领用簿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取记录、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等。3、供应商近3年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产品销售业绩不少于1个。4、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表或近三年财务报表。5、提****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响应的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

附件二: 报价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报价

制造厂

备注

类别

单价

总价

1

电动阀门

Z41H-63,PN63 DN100

1

接管Φ108x4.5,含配对法兰垫片及附件

电动调节阀

2

电动阀门

Z941H-63,PN63 DN150A

1

接管Φ159×7,含配对法兰垫片及附件

3

电动阀门

Z941H-63,PN63 DN125

1

接管Φ133x5,含配对法兰垫片及附件

4

电动阀门

Z941H-25,PN25 DN250 T=355℃

3

Φ273x7,含配对法兰垫片及附件,阀门通径不小于管道内径90%,阀杆需加长至2300mm

5

电动阀门

Z941H-25,PN25 DN125 T=355℃

2

Φ133x4,含配对法兰垫片及附件,阀门通径不小于管道内径90%

6

电动截止阀

J941H-25,PN25 DN32 T=355℃

1

Φ38x3,含配对法兰垫片及附件,阀门通径不小于管道内径90%

7

电动截止阀

J941H-25,PN25 DN25 T=355℃

2

Φ32x3,含配对法兰垫片及附件,阀门通径不小于管道内径90%

8

电动闸阀

Z941H-16C,PN16 DN150

3

Φ159x4.5,,含配对法兰垫片及附件,阀杆需加长至2200mm

9

电动闸阀

Z941H-63,PN63 DN100

2

接管Φ108x4.5,含配对法兰垫片及附件

10

电动截止阀

J941H-63,PN63 DN65

1

接管Φ76x4,含配对法兰垫片及附件

11

电动闸阀

Z941H-16C,PN16 DN100

3

接管Φ108x4,含配对法兰垫片及附件

12

电动截止阀

J941H-16C,PN16 DN50

1

接管Φ57x3.5,含配对法兰垫片及附件

13

电动真空截止阀

DKJ941H-16,PN16 DN50

1

接管Φ57x3.5,含配对法兰垫片及附件

14

电动闸阀

Z941H-16C,PN16 DN150

1

接管Φ159x4.5含配对法兰垫片及附件

15

电动蝶阀

D941X-16C,PN16 DN450

4

接管Φ480x10,含配对法兰垫片及附件

16

电动截止阀

J941H-25,PN25 DN50

2

接管Φ57x3.5,含配对法兰垫片及附件

17

电动截止阀

J941H-40,PN40 DN100

2

接管Φ108x4.5,含配对法兰垫片及附件

18

电动截止阀

J941H-40,PN40 DN80

1

接管Φ89x4.5,含配对法兰垫片及附件

19

电动闸阀

Z941H-40,PN40 DN200 T=355℃

1

Φ219x7,含配对法兰垫片及附件,阀门通径不小于管道内径90%

20

电动截止阀

J941H-25,PN25 DN25

1

接管Φ32x3,含配对法兰垫片及附件

21

电动截止阀

J941H-40,PN40 DN25

3

接管Φ32x3,含配对法兰垫片及附件

22

电动截止阀

J941H-40,PN40 DN50

3

接管Φ57x3.5,含配对法兰垫片及附件

23

电动蝶阀

D941X-10,DN700 PN=1.0MPa

1

配套反法兰、螺栓、螺母及橡胶垫片

24

电动蝶阀

D941X-10,DN600 PN=1.0MPa

2

配套反法兰、螺栓、螺母及橡胶垫片

25

电动蝶阀

D941X-10,DN450 PN=1.0MPa

1

配套反法兰、螺栓、螺母及橡胶垫片

1

气动调节阀1TCV2101

DN20

1

气动调节阀

2

气动调节阀1LCV2102

DN65

1

3

气动调节阀1LCV2103

DN80

1

4

气动调节阀1LCV0101

DN40

1

5

气动调节阀1PCV2106

DN150

1

6

气动调节阀1LCV0102

DN80

1

7

气动调节阀2FCV0101

DN80,气动角调阀

1

8

气动调节阀2LCV0102

DN100

1

9

气动调节阀2FCV0101

DN65

1

减温减压器

1

合计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偏差表(如无偏差请填无并盖公章)

条目

页码

竞价文件规定

投标偏差

备注

投标人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投标偏差外,我们接受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条件。


项目 采购合同

附件四: 合同条款及附件

合同编号:

****公司二线6MW余热发电系统EPC总承包工程 项目

调节阀采购供应合同

需方: ****

供方:

**年**月**日

目 录

1、总则

2、合同标的

3、合同价格

4、支付

5、合同交货及延期罚款

6、包装与运输

7、保函

8、质量标准、检验及质保期

9、合同的变更、修改、暂停

10、违约和终止

11、保险

12、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13、不可抗力

14、索赔及争议解决

15、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

16、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附件

附件1 技术规范

附件2 供货范围

附件3 质量条款

附件4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5供方的投标资料及澄清、承诺文件

附件6 廉政协议

附件7安全管理协议

附件8送达方式确认书



鉴于中标人依法参与了对采购人 ****公司二线6MW余热发电系统EPC总承包工程 项目 的投标并中标,为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的规定,双方订立本合同如下:

1、总 则

合同双方: ****(以下简称需方)

(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就调节阀设备供货及服务问题达成协议,并同意签订本合同。

1.1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如下文所定义)中,下文所列的措辞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款赋予的含义。

1)“业主”或“业主方”是指合同设备的最终用户,****公司。

2)“需方”是****,包括其法定继承人或许可受让人。

3)“供方”是 ,包括其法定继承人或许可受让人。

4)“总承包商”是 ****,包括其法定继承人或许可受让人。

5)“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指在本合同中作为供方供货范围的分包商、制造商或供货商的任何合法当事人,或此当事人的合法继承人。

6)“技术资料”指供方递交需方并经过总承包商及业主认可的,所供设备的设计、安装、性能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及服务的所有文件、图纸、清册清单、计算书、软件、样品、图样和模型,****电厂正确维护和维修的所有相关文件。

7)“设备”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范围内所需提供的构件、专用工具、材料、备品备件(随机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

8)“现场”指由业主指定的用于实施工程以及工程设备和材料运达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确指定作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场所。

9)“服务”指需方所要求的,由供方提供的与接口设计、土建、安装、检验、设备验收直至最终完工证书签发相关的技术资料、技术指导、现场服务和技术澄清等。

10)“机组移交”****电厂机组满负荷试运行(72+24小时)完成之日起12个月,机组所有权移交给业主,同时进入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

11)“性能试验”指对外合同和本合同规定的,在RTR****电站符合对外合同中性能要求的试验。

12)“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是发电厂机组满负荷试运行(72+24 小时)完成之日起12个月时间(油漆保固质保期36个月),每台机组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单独计算。此外,出现缺陷或损坏修复后的设备,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也应将从修复后正常投入运行之日起**12个月。

13)“最终完工证书/最终验收证明证书”是指根据对外合同在每台机组移交证书已签发,且该机组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成功结束后21日内由业主签发的对该机组最终验收的证书。

14)“潜在缺陷”是指在质保期结束之前由于供方设计,材料及工艺上的未被业主或工程师发现的缺陷,供方必须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

15)“潜在缺陷责任期”是指机组移交之后的12个月。

16)“天”/“日”,指一个公历日;而“年”指365日。

17)“变更”指根据本合同第9章由需方指示或批准的对本合同要求进行的任何调整或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减少、加快以及任何材料改变。

18)“设计院/设计单位”指 ****研究院有限公司 。

19)“随机备品备件”指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试验以及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期间所必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0)“强制性备品备件”指对外合同规定的,为电厂顺利运转所需的2年备品备件

本合同包括本合同的正文、附件及双**式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的相关补充文件(含双方达成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书面同意、确认、备忘录、签字的会议纪要等)。上述附件及相关的补充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责任和义务

1.2.1本合同签订时,供方确认已对构成本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要求、交货进度、标准规范、试验检验、售后服务、价格等服务和执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条件、资料、信息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已认真考虑了全部影响或作用本合同的风险、意外事件及其它情况。供方有义务及时向需方指出合同中的遗漏、错误或差异,并通过与需方协商解决,但供方不得因在此之下减免其责任与义务。供方应对所提供的所有服务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1.2.2所提供设备的技术性能、参数符合对外合同相关要求、本合同第二章合同标的和技术协议的具体规定;按时交货、完整无损、出厂文件和备品备件齐全,外观质量好;装箱合格率达100%。

1.2.3由需方颁发给供方的所有文件的版权,应属于需方的财产。供方可为了合同的目的自费复制、使用和传送此类文件。除此之外,没有需方的同意,供方不得使用、复制此类文件或将之传送给第三方。

1.2.4为履行合同之目的,供方及其分包商必须遵守保密责任。所有由需方或其他方为对外合同目的准备并提供给供方的图纸、技术规范、计算书、资料报告以及文件和信息均被认为是保密范畴。在此处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在任何时候都属于提供方。供方在无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任何时候都不可直接或间接地为其他方的利益出版、泄漏或扩散、复制或使用机密信息。对本款的任何违反都可成为终止合同的原因,需方将有权通过任何有管辖权的法庭得到补偿,包括违约赔偿金和由于此违约而失去的预期利润和利益。需方和供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持续至本合同无论何种原因被终止或失效后5年。

1.2.5供方应服从需方的确认、变更或修改。除非法律上或实际上不可能,供方应遵守需方根据合同发出的指示。当要求需方对延期和补偿做出决定时,需方应与供方协商并尽力达成一致。如未能达成一致,需方有权根据工程项目需要对之做出决定。

1.2.6供方不得将其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公司或单位)。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本合同中涉及性能和安全的主要部件进行分割、分包给第三方。拟雇用的分包商或分供货商须得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需方的上述同意并不减轻或免除供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固有义务,供方仍然应对其分包商的过失、疏忽或其它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供方所供货物的生产地点要明确,凡在生产地点以外的加工,均应视为分包。再分包商名称及地点要经过需方的书面认可。

1.2.7需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与总承包商达成涉及本合同的任何协议、确认或谅解备忘录之前,应尽可能与供方充分协商。如供方对工程实施过程中需方与总承包商达成的涉及本合同势必影响供方合同义务履行的任何协议、合同或谅解备忘录有异议,可向需方提出,但应先于执行,执行后双方应争取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达成一致时,供方可适用本合同第13章有关条款。

1.2.8本合同签订时,供方将被认为已对合同签订时所有的合同文件清单中所列的合同文件以及构成本合同的价格和执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条件、资料、信息有了充分的了解和认可,并已认真考虑了所有影响履行本合同义务和责任的全部风险,任何误解资料或信息的正确性、完整性均由供方自行负责,但据本合同需方确有义务提供正确资料除外。

1.2.9在设备设计准备前,供方须将本合同设备中关键、重要的零部件、外购件供货商和重要的工艺协作方名单及其有关资料提交需方确认,但需方的确认并不减轻供方在此合同下的责任和义务。

1.2.10供方和需方兹确认:本合同以及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利和义务都可转让给总承包商或业主,此等转让无需供方另行重新确认。

1.2.11设计、设备的制造均应遵照对外合同规定的国际标准或等效的中国规范、技术标准(如果使用了等效的中国规范、技术标准,请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并注明相对应的国际标准)。并应遵循现行的成熟的生产管理办法。合同中注明的标准,除非另有规定,此类标准规范或等效的中国标准应被理解为在合同生效日的适用版本。如果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后执行最新的国家规范、技术标准或规章含有实质性变动,供方应向需方提交建议。如果需方认定此类建议构成变更,则应按照第9章进行变更。

2、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定设备将****公司二线6MW余热发电系统EPC总承包工程 项目。

2.1 工作范围(详见附件2)

2.1.1设备/材料名称:调节阀

在技术协议中未作描述,但按常规属于供方供货范围内或构成设备必需的物资、材料等,仍属于供方的供货范围。

2.1.2技术图纸和资料。

2.1.3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2.1.4 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需方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技术配合(若有的话)、现场开箱、安装指导、维修消缺和质保期内的配合等。

2.2 本合同包括下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将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

附件1 技术规范

附件2 供货范围

附件3 质量条款

附件4 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5 供方的投标资料及澄清、承诺文件

附件6 廉政协议

附件7 安全管理协议

附件8 送达方式确认书

2.3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次序如下:

(1) 总合同;

(2) 供需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

(3) 本合同条款及所有附件;

(4) 采购期间澄清答疑文件;

(5) 投标书及附件;

(6) 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7) 经需、供双方同意的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被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互为说明。上述文件中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应以优先次序在先者为准;但如优先次序在后的文件对供方工作范围和内容或商务要求(如材料的质量、交货期、环境、安全、人员、误期、消缺等)有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则仍应以更高的要求和标准为准,尽管其文件优先次序在后。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就同一事项在不同时间内形成的文件中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应以时间在后者为优先。

3、合同价格

3.1.1供方应被认为已完全理解了合同价格的合理性和充分性。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价格应包括供方在合同中应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合理设计、制造、交付设备和技术服务(包括现场服务)并修补任何缺陷所必需的全部。

3.1.2本合同价格按人民币计价。本合同为含税固定单价,暂定总价根据本合同标的所对应的合同总价为RMB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其中含增值税额 元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价、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设备/材料(包括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包装费、技术图纸资料费用(含邮递费用)、试验费用、技术服务费(含技术人员生活费、差旅费、饮食费、交通费、通讯费、保险费、现场津贴等)、保函费、运输费(从供方厂区至需方指定交货地车板交货)、保险及所有设备包装及发运以及投产前的设备消缺等费用等。

3.1.3除本合同明确规定外,供方无权向需方要求本合同总价外的任何额外款项。但价格的变动不影响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效力。

3.1.4在合同执行期间,需方有权对合同清单中材料数量进行调整。调整时,按合同清单中对应设备/材料的单价对总价进行相应调整。

4、支 付

4.1 支付原则

4.1.1需方有权在每笔对供方的付款中扣除任何截至该笔款项支付日止,由于供方原因导致的违约金、损害赔偿款、需方的垫支款和其他费用(如有)。

4.1.2需方为避免扩大损失而主动支付的成本费、损失费或其它各种费用,若按合同规定应由供方承担的,需方可将此款从付给供方的款项中扣除。

4.1.3需方根据本条规定暂扣任何付款后到实际支付期间,无需就因此所延迟支付的款项支付利息。

4.2 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到货款:由需方项目部负责验收及结算支付,货到验收合格且需方收到以下资料后60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支付当批交货金额的70%。

(1)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供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发票,或提供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而引发的责任由供方承担);

(2)产品材质证明书及合格证书。

(3)设备到货清单,加盖公章

(4)合同总价格10%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原件

2、验收款25%

当每批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整套试验运行,完成试运行及性能验收试验,业主已经签发合同性能验收证书,供方提交下列文件经审核无误后60个日历天内,需方支付每批设备结算价的25%给供方:

3、质保金5%

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移交收到工程接收证书签发之日起满1年或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18个月(以先到为准),且全场的性能试验通过,则需方支付合同设备结算价的5%给供方(无息支付)。如在质保期内发生因供方原因的质量问题,供方必须按需方要求负责免费及时处理并达到质量要求,质保期顺延。发生质保金扣减情形按约定扣减后仍有余额的,支付余额部分;质保金不足扣减的,不足部分由供方另外向需方支付。

4.3 付款方式:采用银行汇款、银行承兑汇票、长期供应链等金融产品进行支付。

4.4 进度款支付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经需方监造人员对货物质量、包装等检查认可后方可办理。

4.5 增值税发票

供方应在货物发运后、根据需方要求开据满足退税要求的当批货物总价款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供方原因导致总承包商退税损失的,则需方有权在向供方支付的进度款中扣除该部分损失金额。

5、合同交货及延期罚款

5.1 交货

5.1.1交货日期

本合同的交货期为暂定2026年8月3日 (以项目部排产函为准),材料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设进度**序的要求。若需方要求供方提前交货,供方应积极配合,协商解决。

5.1.2交货地点及方式

交货地点: **省**市**市田镇****公司。

5.1.3工期要求及进度计划

工程总工期要求: 供方材料的交货进度应满足上述工程总工期要求。

合同生效后10天内供方应向需方提交满足对外合同和本合同工期要求的设计、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等各个阶段的进度计划表和交货进度计划表。在未通知需方的情况下,进度计划或此类安排和方法都不应有重大更改。若制造、供货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需方可通知供方修改进度计划,指出为履行合同须做的必要更改,供方必须执行此类更改要求。若在任何时候供方的实际进度落后于原定的进度计划,或很明显将落后于该进度计划,则供方应向需方提交一份考虑到当前情况的修订计划,此计划应取得需方的认可,否则将按5.2条款赔偿执行。供方同时应将正在采取的为加快施工进度,以便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工的步骤通知需方。

如果进度的延误是完全由供方原因所导致,由此产生的需方一切损失及费用,可由需方从任何应支付或将支付给供方的款项中扣除。

5.1.4技术资料交付

供方应编制足够详细的技术资料,以满足所有对外合同和本合同的所有相关要求,为其它分包商和施工人员施工提供足够的指导。不论在何处编制技术资料,需方有权对系统、布置、接口等及用于施工的技术资料进行会审。

如果供方对已批准的技术资料及中间资料要进行修改,应及时通知需方,并向需方提交修改后的文件供需方/总承包商/业主审批。此类修改不应影响工程的进度要求,由此引起需方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如果需方指示为实施工程需要进一步的技术文件,供方在接到需方的指示后,应立即编制要求的技术资料。供方应自费修正所有的错误、遗漏、模糊、矛盾、欠缺以及缺陷。需方的任何批准均不能解除或减轻供方固有的责任。

5.2 延期的违约罚款

5.2.1如果供方未能遵守双方最终约定的交货进度计划,供方应向需方支付以下相应金额,但全部支付款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损害赔偿费(如有时)的限额。在不排除采用其它方法收回该款项的前提下,需方可从应支付或将支付给供方的款项(或从履约保函)中扣除该罚款的总额。误期损失赔偿费不得解除供方完成合同的义务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

如供方未能根据供货计划按期交货,则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违约罚款, 违约罚款金额按以下方式计算:

迟交7日以内,每日违约罚款为迟交设备总金额的2‰(千分之二)。

迟交20日以内,每日违约罚款为迟交设备总金额的3‰(千分之三)。

延迟20日以上需方有权拒收、解除合同,供方需承担合同金额10%违约金和需方的相关损失。

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实际损失,供方还应向需方支付赔偿金,补足不足部分。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能解除供方按照合同履行交货义务。

5.2.2需方有权从应付给供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按照本合同约定供方应向需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5.2.3供方支付违约罚款并不解除供方在合同项下应履行的义务(如交货义务)也不影响需方就供方违约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向供方索赔。

6、包装与运输

6.1供方交付的所有设备/材料要具有适合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材料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设备/材料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材料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为保证所有设备/材料途中的安全,供方应根据具体情况投保运输险。

6.2 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6.3 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 合同号;

2) 目的地;

3) 收货单位名称;

4) 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 箱号/件号;

6) 毛重/净重(公斤);

7) 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设备,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位置,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设备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

6.4 对裸装设备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设备应带有足够的设备支架包装垫木。

6.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二份。

6.6 技术协议应明确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套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6.7 备品备件及工具应分别包装。

6.8 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量小的完善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6.9 栅格式箱子及/或类似的包装,应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6.10 所有接线端口、带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他方式妥盖防护。

6.11 供方及/或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6.12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设备,这些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6.13 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便于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 合同号

2) 收货单位名称

3) 目的地

4) 毛重

5) 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

7、保 函

7.1 作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先决条件,供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15天内,向需

方提供一份金额为合同总价格10%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为供方在本合同项下所有的履约和支付义务提供担保。作为供方在本合同项下为其履约提供担保。上述****银行应独立承担主债务人责任,担保银行应明示放弃本合同项下供方拥有的契约抗辩权。上述银行保函应按照本合同附件4的格式开具(具体保函格式由需方审核确认后出具);

7.2 履约保函须保持持续有效并可执行,有效期应自开具日起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的30天或者设备连续正常运行满一年,以上时间以先到为准(保函到期时间不满足有效期要求的,供方在保函到期前一个月内,办理保函延期,保函到期前三天,未提供续期的保函,需方将对保函进行兑付)

7.3 需方有权行使其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当供方未能按需方的要

求**保函的有效期时,或当供方出现任何违约事项时,需方将提取保函。

7.4 合同项下的保函受中国法律管辖和解释。所有由保函引起的争议,将提交需方

****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8、质量标准、检验及质保期

8.1 技术规范及质量标准

供方供应的所有材料应完全满足对外合同中有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供方供应的所有材料应完全满足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所指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应该是上述验收标准的一个组成部分。当二者发生误差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当二者发生矛盾时,由需方和业主协商确定适用何等标准。

在对外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时,可参****公司电力****总站颁发的《电力建设工程采用的现行规范,标准索引》所列的表一、表二、表三中有关规范、规程及制度标准。

8.2 质量见证与检验

供方应有一套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并编写适合本项目的质量控制文件,以保证符合合同要求。需方有权审查质量保证体系的任何方面,并有权要求对其进行修正。遵守该质量保证体系不应解除或减轻供方应有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业主/业主代表、总承包商或需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对合同规定所提供材料及其工艺和性能在现场、制造地点或其它地点进行检查、审核和检验。不论检查或检验在供方或供方分包商的所在地,供方应为此类检查或检验免费提供所需的全部文件和其它资料,以及****检验所需的协助、劳工、材料、电、燃料、仓库和仪器仪表。需方有权在材料制造过程中随时派遣驻厂代表,了解材料组装、检验、试验和材料包装质量情况。业主/业主代表、需方参加检查,不意味着解除或减轻供方任何保证或责任与义务。如果需方在检查、审核和检验中发现供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总合同或设计、规范要求,供方应根据需方的要求进行修复或拆除或重新采购材料直至需方满意,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对于需方、总承包商或业主/业主代表参加的见证检验、检查,供方应统一部署,供方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做好需方、总承包商或业主/业主代表的验收工作,并提供一切方便,同时按需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检验试验文件。

业主/业主代表、总承包商、需方在见证中确认材料或包装质量有缺陷或其它不符合合同的规定,需方可拒收此类材料,并应立即通知供方,同时说明理由。如果此类拒收和再度检验致使业主/业主代表、总承包商、或需方产生了附加费用,应由供方承担。同时,需方对该处理的批准并不解除或减轻供方对该材料的责任。

不论需方、总承包商或业主/业主代表是否参与监造和试验见证或者对监造和试验报告的认可,均不能被视为供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或减轻。需方、总承包商和业主代表的任何建议、检查、审核、检验、同意、批准或类似行动(包括没有否定),均不解除或减轻供方的任何固有责任,包括对其错误、漏项、误差以及未能遵守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的责任。

如供需双方代表在质量检验中对检验结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由需方或总承包商委托(中国)国家指定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验。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材料到达工程地点现场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委派工地代表到现场与需方、总承包商和业主(或施工单位)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进行开箱检查验收,验收货物的数量,规格,外观质量和箱内的技术文件,做好开箱记录,由各方签署现场开箱验收合格通知单。若供方未能委派工地代表在通知指定的日期内到达现场,视为供方放弃该权利,需方、总承包商和业主有权自行开箱验收,验收结果和记录对各方同样有效。现场开箱记录作为需方向供方索取短缺件或提出修理或更换的有效依据。

现场安装、调试或试运行期间,如发现材料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数量标准和规范时,供方应及时修理,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关税、工程所在国当地税等相关费用均应由供方负担。该等费用需方有权从应付未付款项中扣除或通过履约保函进行索赔。

供方修理或换货或补缺的时间,以不影响工程进度为原则,且不迟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1个月;如因供方修理或换货影响整个工程工期,供方应负责赔偿需方由此蒙受的损失。

需方、总承包商未对任何材料、设计或工艺提出否定意见,不应影响需方拒绝该材料、设计或工艺的权利。

供方应保证按合同规定提供技术资料、装运凭证、各类标准、检验记录表和安装监督项目表以及诸如产品质量证明书、人员名单等其它文件,如果供方提供文件不及时、有错漏或份数不足(以需方收到为准),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7天内补齐。

如供方提供的材料在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按总合同中的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8.3 完工验收

供方提供的材料应在安装完成后,与总承包商设备一同按对外合同要求进行整个工程的完工试验,直至整套机组圆满移交并获得业主签发的移交证书。

8.4 完工条件

本合同项下供方的完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供方已按合同要求提供所有材料和各项服务;

二、所有的系统和材料均能够根据本合同要求成功通过机组试运行;

三、业主和总承包商验收完毕,并且总承包商取得由业主签发的 “最终移交证书”;

四、消缺清单项目(包括业主在移交证书内提出的消缺项目)已全部完成,业主及总承包商已签字确认;

五、供方已按本合同要求提交了所有的竣工文件和相关资料手册等;

六、供方应支付的罚款、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款、需方的垫支款和其它费用均已从工程款中扣除或都已支付或清算完毕。

8.5 质保期

8.5.1修补或更换

在质保期内,如果出现任何缺陷或损坏,供方应立即进行必要的修补或更换。

如果缺陷或损坏不能在现场及时修补,在征得需方的同意后,供方可以将此类有缺陷或损坏的材料从现场移出以进行修补,需方有权要求供方为该等材料提供相当于****银行保函,并补偿需方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供方如需将材料或其一部分运回国内修补或更换,或补充所需的备品备件,供方应自行负责安排,需方及业主将给予协助;供方应承担因发运而发生的国内、外往返运输、仓储、装卸、保险、报关及有关费用,以及需方或业主由此而引起的费用或损失,包括政府征收的相关关税、海运或空运费用及其他费用。

8.5.2质保期**

如果某区段或材料出现缺陷或损害,在供方修补或更换并按对外合同中要求重新进行有关试验后,该区段或材料的质保期应按对外合同中有关规定重新计算,供方的履约保函有效期同样应相应地**至该区段或材料重新计算的质保期终止日后的90天失效。

8.5.3替代履行

在工程实施期间或质保期期间出现的任何缺陷,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立即进行修补或更换,如供方在收到通知后2日内仍未修补缺陷,或供方怠工、需方认为供方严重违约;在收到需方通知后的2日内仍未改正,则需方或业主有权自行自己或委托他人完成进行修补或更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应由供方承担,****银行保函中或/和应付款中扣除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该部分材料的合同价格加上安装、更换材料所需的费用等。

在工程实施期间或质保期期间,由于出现意外事故或与工程有关的其他故障,对于业主或需方认为为了安全有必要进行的紧急修理或处理的其他工作,需方将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而供方未能或不愿意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上述工作,业主或需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完成该工作,除非按照合同,该工作不应由供方负责,否则由业主或需方代为修理或委托他人完成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应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从任何应支付供方的付款和/或保函中扣除上述费用。

8.5.4进一步检验

如果由于任何对缺陷或损害的修补或更换影响工程或区段或材料的使用性能,需方或业主有权在缺陷或损害得到修补或更换后28天内向供方发出通知,要求对工程或区段或材料进一步进行完工试验及相关试验。供方应按先前试验的同样条款进行上述试验。

供方可以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进行他认为必要的检验。

由于供方原因而导致的进一步检验引起的损失和费用,包括由此引起的需方及业主的额外费用,应由供方承担。

8.5.5质保期结束

质保期届满后,供方仍应负责完成届时尚未履行的任何义务。就确定该等未履行义务的性质和范围而言,本合同应被视为仍然有效。

应业主/业主代表和/或需方代表的要求,供方同意在质保期后对项目提供任何必要的技术服务和协助。

8.5.6潜在缺陷责任期

供方应负责在本合同中规定的潜在缺陷责任期的相关工作和义务。在潜在缺陷责任期内,供方应负责通过替换、修理或其它方式立即消缺,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和责任。

9、合同的变更、修改、暂停

9.1 在合同执行期间的任何时间,业主、总承包商、需方有权通知供方对其服务和工作进行任何变更,供方应接受这些变更。如果供方认为此项变更将导致合同价格和/或工期调整,在接到变更通知后,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对于重大变更供方应在14日内提交上述文件,一般变更应在3日内提交。需方在收到供方的上述文件后,应尽快给予答复,或说明批准与否或提出意见。

对于需方提出的范围变更要求,供方应及时遵照执行,对变更补偿的任何争议不应影响变更的执行。如果供方在变更工作的价值确认前被指示进行变更,供方应保留所有变更涉及的费用及导致的工期延误的同期记录,需方有权在任何合理时间检查这些记录。

然而以下情况,不能视为变更:

a)需方签发工程变更通知前,供方已经自行开始进行的工作;

b)合同要求的服务和工作;

c)由于供方未遵守合同要求引起的修正工作;

d)按照总合同和本合同要求对合同项下工作的进一步补充、细化、完善、改进或微小的修正工作;

e)由于供方人员的行为或疏忽对供方履约造成的影响。

在重大变更的情况下,若需方特别要求,则履约保函作相应的调整。

9.2 变更支付

如果供方认为此项变更将导致合同价格和/或工期调整,供方应在接到变更通知后,向需方提供以下文件:

1)调整的详细理由及状况的详细描述;

2)对调整方案及其影响的解释和说明;

3)与调整有关的文件、图表、照片等资料;

4)所涉及的合同条款;

5)需方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对于重大变更供方应在14日内提交上述文件,一般变更应在3日内提交。如果因为供方未能遵循前述时间要求,供方将无权要求工期**或额外费用,相关损失应由供方自身承担。

需方应按照供方提出的索赔意见与总承包商、业主/业主代表按照对外合同及总合同就任何与供方工作范围相关的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和/或工期**事宜进行协商,供方应当承认并接受总承包商、业主关于变更的决定。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规定,由于变更而导致的工程费用的增减,属供方工作范围的部分均由供方承担或受益,合同价不作调整。供方有责任协助需方、总承包商就变更事宜向业主索赔。

9.3 需方可随时指示供方暂停进行部分或全部合同。在暂停期间,供方应保护、保管以及保障该部分或全部设备免遭任何损蚀、损失或损害。

9.4 如果供方在遵守需方根据第9.2款所发出的指示以及在复工时遭受延误和(或)产生额外费用,供方应通知需方。在收到通知后,需方将同意或决定供方是否有权获得合同期的**和(或)额外费用补偿,并相应通知供方。若暂停是由于供方的原因造成的,包括修复由于供方错误的设计、工艺或材料引起的或由于供方未能按照第9.2款采取适当措施引起的损蚀、缺陷或损失,供方应承担所有费用并无权获得工期**和费用补偿。若上述持续的非累加计算的暂停超过182天,供需双方将共同协商合同的终止事宜,并根据合同终止的处理结果妥善处理双方内部事宜。

9.5 根据9.3条款规定暂停由供方造成的,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暂停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供方的暂停部分款项索回(或从履约保函中扣除)。

10、违约和终止

10.1 违约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果需方认为供方未能实质履行其在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则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通知要求修正。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3天或商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如果供方未能在上述时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或措施对其失误进行修正,需方有权在向供方发出通知14日后终止本合同或部分合同。

10.2 终止

10.2.1发生以下任何情况之一,需方可在向供方发出通知14日后终止本合同或部分合同:

1)供方破产或其他债务原因无法履行本合同;

2)供方未能按本合同条款交货,忽视本合同的任何义务;

3)供方拒绝需方的指令,未经需方同意擅自转让合同;

4)出现严重质量事故而供方无力修复或无法及时修复的,需方将另行雇佣他人来完成,所支付的费用在供方合同价款中扣除;

5)出现严重偏离进度计划,拖延工期,并在短时间内无法调整或弥补的,需方将另行雇用他人来完成,所支付的费用在供方合同价款中扣除;

6)业主提出终止对外合同;

7)供方没有取得或丧失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要的任何资质、执照或许可;

8)因供方原因造成****法院查封或设置抵押、留置及其他权利限制,或有任何他方对其主张权利的;

9)不可抗力条款约定的终止;

10)供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函。

10.2.2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终止或部分终止本合同,都应发出正式书面通知;该等正式书面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终止合同的项目名称和范围、生效日、原因;

10.2.3本合同根据第10.2.1和10.2.2条终止后,需方可自动获得供方在现场的任何材料及物品,必要时,需方还可以出售上述材料及物品,所得价款用于补偿供方因违约而应支付给需方的赔偿金。如不足弥补产生的损失,需方将在相应的阶段付款中扣除。需方应尽快确定供方在终止合同日期为止,应得到的所有款项结存余款(指在确定交货和修补任何工程缺陷的费用、误期损害赔偿费用等所有应扣减费用后);

10.2.4如果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部分终止合同,供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供方对部分终止项目的安全性负责,并直至交接完毕,使需方委托的新承包商能顺利开始工作。在本合同终止后的14天内,供方应确保工程施工完成在安全位置且得到需方的认可并不对需方造成任何损害;

10.2.5本合同终止后,保密、质量保修、争议解决条款和其他本合同项下已经产生但尚未执行的违约责任和义务仍将继续有效。除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条件外,双方均无权随意终止本合同。

11、保 险

11.1 供方应为其现场服务人员提供人身保险,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疾病(健康)保险,并在其服务人员启程赴现场前向需方提供保单复印件。供方应在整个现场服务期间保持这些保险的有效性。

11.2 供方负责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设备(材料、备件)的运输到现场的保险。

12、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12.1 合同执行期间,供方应提供足够的安装以及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期间所必需的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由于供方的原因(诸如本身属易损耗件或产品的质量问题、设计的缺陷等),提供的随机备件的数量不能满足安装以及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期间的需求,供方应无偿提供,并以最快的速度交付至现场,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供方承担。若由此导致工程延期使需方遭受索赔或损失,供方负责赔偿。

12.2 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必须分别单独包装置于某个箱子内或单独成一件发运。供方应提供所有的备品备件的搬运及仓储保管要求。

13、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的定义

在本条中,“不可抗力”系指具有下列特征的异常事件或情况:

(1)一方无法控制的;

(2)该方在签订合同前,不能对之进行合理准备的;

(3)发生后,该方不能合理避免或克服的;

(4)不能主要归因于对方的。

只要满足上述(1)至(4)项条件,不可抗力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种异常事件或情况:

1、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为;

2、叛乱、恐怖主义、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3、供方人员和供方及其分包商其他雇员以外的人员的骚动、喧闹、混乱、罢工或停工;

4、战争军火、爆炸物资、电离辐射或放射性污染,但可能因供方使用此类军火、炸药、辐射或放射性引起的除外;

5、自然灾害,如地震、飓风、台风、或火山活动,人力无法控制,且其影响造成重大损失、人力无法挽回。

上述事件只有在对外合同下被认定为不可抗力,才能作为本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

13.2不可抗力的通知

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使其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已或将受到阻碍,应立即向对方发出关于构成不可抗力的类型、时间或情况的通知,并应明确说明履行已或将受到阻碍的各项义务。详细情况报告应在一方察觉或已察觉到构成不可抗力的有关时间或情况后7天内发出。发出通知后,该方应在该不可抗力阻碍其履行义务期内免于履行该义务。若未按照本条发出通知或报告,视为不可抗力事件未对一方合同义务的履行造成任何影响,该方放弃以不可抗力为原因而要求延期履行或免责的权利。

不管本条的其他任何规定,不可抗力的规定不应适用于任一方根据合同向另一方支付的义务。

13.3将延误减至最小的义务

双方都应始终尽所有合理的努力,使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任何延误减至最小。对于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部分,各方仍应毫无迟延地继续履行,不得拖延。当一方不再受不可抗力影响时,应向另一方发出通知。

13.4供方工期调整和需方选择终止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供方履行本合同,供方在按第13.2条的规定发出不可抗力的通知后,可向需方申请对其履行合同的期限进行适当调整,最终的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工期调整以需方批准的结果为准。

若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工程实施受阻已连续120天,或由于同一通知的不可抗力断续阻碍几个期间累计超过180天,需方可以向供方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在此种情况下,终止应在通知发出7天后生效。供方应负责编制任何需方要求的、对外合同及本合同终止所可能需要的支持性文件。但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一方对另一方先前违约所享有的权利。

14、索赔与争议解决

14.1 索赔

14.1.1 供方有责任协助需方向业主索赔和反索赔工作。

14.1.2 供方应在现场或需方可接受的另一地点保持用以证明任何索赔和反索赔可能需要的同期记录。需方可在不必事先承认需方或业主责任的情况下,可以对供方的同期记录进行审查,并可指示供方保持进一步的同期记录。供方应允许需方审查所有此类记录,并应需方要求提供复印件(如果需方指示的话)。

14.1.3在需方发出任何有关协助进行索赔的通知后28天内,或在需方可能同意的其他时间内,供方应向需方(或通过需方向业主/业主代表)提交一份报告,并提交任何必需的支持性文件,详细说明索赔的金额及索赔的依据。当引起索赔的事件具有连续影响时,上述报告应被认为是临时报告。随后,供方应按需方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提交进一步的临时报告,说明累计索赔金额及任何进一步的细节。在向需方,或通过需方向业主/业主代表提交临时报告后,供方还应在索赔事件所产生的影响结束后28天内,向需方(或通过需方向业主/业主代表)提交一份最终报告。不论任何索赔进展如何,各方仍应尽最大努力履行其在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14.1.4供需双方间的任何索赔或争议,均应尽力以**协商的方式解决。在任何索赔争议的解决过程中,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总合同及本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14.1.5 在合同设备验收、安装、调试、型式接收试验及质保期内,如因供方原因合同设备在数量、质量、设计、技术参数、型式和技术运行等方面不符合本合同的要求,需方有权提出索赔。供方应按下列一种方式或几种方式结合与需方达成协议。

(a) 同意退货并赔偿需方相应损失,供方赔偿额为相应合同设****银行利息、手续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现场存放费、装卸费、业主验收费用、已发生的合同设备保管等费用。

(b) 根据合同设备缺陷程度、损坏程度和损失金额,经双方同意对设备进行折价。

(c) 用符合本合同技术要求的新的零、部件对有缺陷或损坏的零、部件进行更换、对缺少的设备进行补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需方的直接损失均由供方承担,更换后的设备质保期按本合同关于质保期规定要求相应顺延。

14.1.6 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单后7日内没有答复,则视为供方接受需方索赔要求,供方应按索赔单要求赔偿。

14.1.7 因供方原因而更换的急需的合同设备,供方应在需方要求的时间内交货,费用由供方负担。

14.2 争议解决

14.2.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国法律。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法院诉讼。

14.2.2未经需方书面许可,供方对本合同项下工作范围不得对合同外第三人进行任何形式的部分或全部的转让或分包,如经需方许可,供方将部分工作分包的,供方应保证其与供应/分包人的分包合同中的争议解决约定同样执行上述条款,否之,供方应承担需方被其供应/分包人直接诉求的除应付工程款外的费用损失。

14.2.3争议未解决前,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其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已终止的合同条款除外),不得以任何形式的怠工、停工对诉讼施加压力。供方若发生怠工、停工、罢工等情况,应当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需方有权向供方索赔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15、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

15.1 供方保证为合同履行所提供的任何材料、设备、技术、服务或文件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任何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产权、专利、著作权、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侵权指控。如果出现上述任何形式的侵权指控时,应在被指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尽快通知对方,同时,供方应完全负担与此有关的包括与指控方的交涉责任及任何第三方索赔时的损害、赔偿、诉讼等所有费用,并承担需方因此类纠纷受到牵涉产生的费用损失。供方应尽快消除指控对需方或总包人/业主的不利影响,且无论如何供方不得影响或有损于需方行使本合同及总包人/业主总合同权利的履行。

15.2 供方同意并保证其任何分包人放弃其在本合同项下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需方及总包人/业主任何的物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设备及材料等所享有的留置权,并承诺其提供的所有设备、材料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权利瑕疵、权利负担或其他影响需方或总包商/业主行使权利的情形。如果出现前述情形,供方应当立即向债权人付清欠款或采用其他的方式解除留置权、抵押权或其他影响需方或总包人/业主权利的情形,并承担由此给需方或总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16、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16.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6.2 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15天内向需方提供执行本合同主要授权负责人及相关商务、设计、生产、检验、资料交付等主要人员名单(包括资历),由需方批准认可。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有变动,应事先通知需方并经认可。若上述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不尽职的行为发生,需方有权要求更换。

16.3 一切与合同标的有关的国内税费及供方的现场服务人员的当地税费均由供方承担。

16.4 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或应予修正,将结合该条款上下文做出安排,但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

16.5 如果合同中的任何条款不可实施或经有管辖权的法庭宣布无效,双方将仔细考虑、解释保留条款,尽可能接近原意,不影响条款。

16.6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所有款项结清,供方完全履行完毕对外合同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且对外合同失效后,本合同才失效。

16.7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除本合同特别表述外,本合同中提到的合同也包括其附件。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正文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16.8 尽管需方接收设备或按照相关条款终止合同,供方应承担已经发生的、未完全遵守和履行的和/或已经修改过的所有责任与义务和权利。需方无条件或有条件已经获得效益、或未完全享有、实施和/或满意(包括但不限于责任与义务和权利,如果涉及机密、索赔、担保、保证)直至供方已经完全遵守,履行和/或修改的责任与义务,需方完全享有、实施和/或满意的权利后,设备的接收或合同的终止被视为完成。

16.9 供方同意放弃其在本合同项下所拥有的留置权,并承诺其提供的所有设备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影响需方行使物权的行为、事实,如果出现前述的情形供方应当向债权人付清欠款或采用其他的方式解除留置权、抵押权或其他影响需方行使物权的行为、事实,与此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提供****银行保函。

16.10需方和供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通过电建云链服务平台线上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生效。

16.11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处理达成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12供方承诺,保守其在本合同协商、签订过程中知晓、保存、接收或获悉的所有有关工程和业主的保密信息。

16.13联络

16.****.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文件、函电、证书(包括总承包商发出的)均可通过专人递交、邮递、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将其送达本合同指定的联系地址或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重新指定的联系地址。任何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发出时将被视为已经送达。重要文件必须专人递交并签收,电子方式发出的文件需电话催告。收到后在7天内反馈,特殊情况除外。通过邮寄或快递方式发出的通知将在发出5天后被视为送达。

16.****.2双方指定联系地址如下:

需方地址:**省**市**市田镇

联系人: 刘松雨

电话:150****7655

电子邮件:****@powerchina.cn

供方地址:

联系人: 祝成功

电话:134****8016

电子邮件:

16.****.3无论何处述及双方发出或颁布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除另有约定外,此类通讯联络均应为书面的,且不得无故被扣押或拖延。一般情况下,双方同意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时间内未答复的视同对上述书面文件的认可,除非书面通知或其它文件中有特殊约定。


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需方:****

地址:**市航空路38号

授权人:

经办人:

电话: 027-****5831

开户行:****公司****大道支行

账号:556****86067

税号:914********257588L

供方:

地址:

授权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行号:

账号:

税号:

邮政编码:

附件1 技术协议

另附

附件2 供货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2-1 价格表

1、价格总表

项目名称: 项目

设备名称型号:

总价: (大写)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名 称

单位

数量

总价

备注

1

(设备/材料)

2

备品备件

3

专用工具

4

包装费

5

运输费

6

保险费

7

现场服务费

合 计

注:合同设备为车板交货价格。具体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以技术协议为准。并需保证供货的配套性、完整性。

2、设备分项清单及价格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单位

数量

单重

总重

单价

总价

图号

标准

备注

小计


3、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单价

总价

备注

小计

4、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单价

总价

备注

小计


2-2 交付进度

项目名称: 项目

序号

材料名称

交货地点

重量

数量

交货期

重量

数量

交货期

重量

数量

交货期


2-3 分包、外购件/材料情况

分包情况表

序号

设备/部件

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厂家名称

备注

国内分包及采购

进口外购件/材料

注:上表中的序号和内容应与供货范围一致。

附件3 质量条款

为保证 工程 供应质量达到总合同规定的技术、质量要求,实现功能性、安全性、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统一,确保电站安全可靠运行,提出如下质量条款。经****(以下简称“需方”)与 (以下简称“供方”)充分讨论协商,达成一致,经正式签字后作为本工程材料采购供应合同的补充文件,并与相应的合同文本同时生效。

1、供方应按本单位通过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需方及EPC总合同的质量要求,对本合同范围内的材料和加工件的采购、供应活动编制相应的中英文版《质量计划》,在本合同生效后1周内向需方提供,经需方审批后实施,以备需方和最终用户在供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执行情况进行监查。

2、《质量计划》至少应包括:供方执行本项目的管理机构、职责和专业人员,与材料供应质量关系密切的检验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检验和运输设备等**的配置计划,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不合格品的控制计划等,质量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变化需经需方同意。

3、供方提供的材料和加工件应在质量验收和交付时向需方提供有效的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涉及加工过程的材料和加工件还应向需方提供原材料的材质分析报告或金属试验报告,以证明提供的材料符合设计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4、对需方参加验收的材料和加工件,供方应在正式交付的5天前书面通知需方验收,需方将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验收。总承包商和业主有权对材料和加工件的验收和交付提出参与见证的要求并将提前5天通知供方,供方不得拒绝总承包商和业主的见证。

5、在设备/材料的加工、制造期间,需方将派员驻厂监造,供方应为需方的监造、验收无偿提供所需的人力、材料、检测仪器、验收标准等**。

6、由于供方的原因导致需方到达验收地点无法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造成需方的重复检验,****检验所发生的费用将在合同费用中扣除。

7、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供方应严格按照需方或主合同或技术规范的要求认真整改,需方不接受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和加工件,供方的任何整改都属于供方的责任,供方有责任在不影响交货期的前提下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材料和加工件。

8、供需双方应加强****、互谅互助,确保本合同范围内的材料供应计划能够实施,对需方参加验收的项目,供方不得拒绝或不及时通知需方而直接交付使用,如发生上述情况,需方有权拒收并按规定执行检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严重的将扣除本合同质保金的10-50%,直至拒付材料款。

9、需方在完成验收后,在供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验收单上签字认可。但需方的质量验收不能代替最终用户的最终拒收,也不能替代供方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需方的验收不作为供方保证产品质量的最终证据。

10、供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做好材料的包装储运工作,防止因包装运输原因造成材料质量的变化,经验收合格的材料因供方包装原因引起的运输过程的变质,需方有权拒收。

11、本质量条款为采购供应合同附件,如有与采购供应合同和总合同不一致或不明确之处,以采购供应合同和总合同约定为准。

****(需方) (供方)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附件4 履约保函

(见索即付)

编号:

致受益人 :

鉴于 (下称“被保证人”)与你方签订了编号为 的 (合同或协议名称),我行愿就被保证人履行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一、本保函项下我行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币种、金额、大写)

(下称“保证金额”)。

二、本保函的有效期为以下第 种:

1.本保函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2. ,但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

三、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行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书面单据后 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

(一)本保函原件。

(二)索赔通知。该索赔通知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列明索赔金额(币种、金额、大写)。

2.说明被保证人在哪些方面违反了基础合同项下义务。

3.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

4.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其他单据

(四)上述单据的语言应为 (中文或其他语言)。

(五)上述单据的交单形式应为 (纸质形式或电子形式)。

1.如果采用纸质形式交单,上述单据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

2.如果采用电子形式交单,上述单据必须按照以下交单格式、通过以下系统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电子地址:

交单格式: ;

交单系统: ;

电子地址: 。

(六)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行营业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银行营业日 点前,****银行营业日到达。

四、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我行按你方索赔通知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行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

六、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失效,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行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本保函失效后,受益人应立即将本保函原件退还我行,受益人未履行上述义务,本保函仍在有效期届至或提前终止之日失效。

八、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九、其他条款:

十、本保函自本行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供方的投标资料及澄清、承诺文件

附件6

****工程外包、物资采购廉政合同

需方:****

供方:

****公司经济运营活动的监督,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各方的合法权益,防止暗箱操作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经需供双方约定,特签订本合同。

12、需方廉政责任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廉政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2、需方工作人员及亲友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索要或接收供方的红包、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及其他馈赠;

3、需方工作人员及亲友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接收供方的请吃、请钓、旅游和各类消费活动;

4、需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打“业务牌”的形式变相接收供方的钱物;

5、需方工作人员及亲友不得在供方报销个人负担的费用或以各种名义领取酬金。

(1)供方廉政责任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廉政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2、供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向需方及亲友送红包、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及其他馈赠;

3、供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请需方及亲友宴会、钓鱼、旅游和各类消费活动;

4、供方不得以打“业务牌”的形式向需方工作人员变相赠送钱物;

5、供方不得为需方工作人员报销个人负担的费用或以各种名义发放酬金。

三、违约奖罚

1、需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友发生违约行为,一经查实,将依****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严肃处理 ;

2、供方发生违约行为,需方依据本合同所属合同金额扣除供方1%的廉政约定保证金,同时,需方有权解除相应合同;

3、需、供双方均未发生违约行为,需方应支付含廉政约定保证金在内的应付款。

四、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需供双方签订工程(商务)合同时一并签订,并具有同等效力,并作为相应合同附件一并存档;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需供双方协商解决,****纪委监察部门备查;

本合同一式三份需供双方各执一份,****纪委监督部门一份;

三、本合****纪委监察部门;

四、本合****纪委监察部门。

举报电话:027-****0953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年**月9ec4ef12d5564ad07e07a1901bac7e0 日 ****年**月9ec4ef12d5564ad07e07a1901bac7e0 日

附件7 设备物资采购安全管理协议

需方:****

供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设备运输过程和作业现场设备安全、及售后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全力保障工程建设正常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协议。

本协议为物资采购合同的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物资采购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该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控制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2)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火灾事故;

(4)不发生环境污染及水土流失事故(件);

(5)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件,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6)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件);

(7)不发生扰民及影响周边社会环境的事件;

(8)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发生;

(9)不发生事故瞒报、谎报、拖延不报行为。

二、需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供方运输车辆、司机及随车人员进行资格抽检。

2)可要求供方提供大件设备的起止地点、物理参数(重量、长、宽、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倾斜、防雨、防冻等具体要求。

3)督促供方建立运输及人员进场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要求供方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教育。

4)协助供方对进场道路段运输线路进行勘察,负责清理现场道路的障碍物,满足运输车辆安全的通行和卸车条件。

三、供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供方权利:有权要求需方在进场道路段运输线路勘察方面提供协助与配合。

2)供方的义务:

(1)任命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对送达合同约定地点前的货物、车辆及随车人员的安全负责。对进入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及其他售后服务的供方工作人员(含供方**方人员)的安全负责。

(2)承运企业资质必须满足《电力大件运输规范》DL/T1071要求,对承运司机及随车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交底。运输车辆必须具有相关证照,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适合本大件运输条件;驾驶人员应持有与驾驶车辆相对应的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运输许可证等有效证件且保证证件在有效期内。****公司承运,****公司签订安全协议,****公司承运车辆及人员的证照、运输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对承运司机及随车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3)负责与**、交通、路政、市政、通信、电力、铁路等相关部门商订运输具体实施的细则。负责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运输部令﹝2021)第12号)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行驶公路。

(4)负责运输路线的勘察并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盖章版有效的路勘报告。确定沿途有关弯道、桥梁、架空线路、隧道等可能影响运输的相关措施,选择最优安全运输路线;指派专人随车,负责沿途落实运输方案安全措施及运输货物、道路情况的检查,确保本合同货物安全运输至需方指定地点。

(5)根据大件设备的起止地点、物理参数(重量、长、宽、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倾斜、防雨、防冻等具体要求,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6)负责运输货物的绑扎,确保绑扎牢固和货物安全,悬挂安全标志、并确保特殊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相关测量仪器的完好和正常运转;会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物资必须做好防护、覆盖严实,达到环保要求;运输途中因车辆原因及驾驶员自身原因造成的罚款、停车费、过渡费、过桥费均由供方自行承担。

(7)途中引路车辆应指定专人负责对道路情况的观察,确保车辆的安全通行。对途中跨越道路的架空电力线路等管线构架,应保持安全距离。

(8)人员及货物进入需方现场前应提前通知需方,接受需方的检查及安全告知,服从需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按照现场人员指定的区域停车、待装卸,不听从指挥,所发生的事故或财产损失,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未经需方许可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9)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需方的现场规章制度,接受需方安全教育培训。配备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在需方规定的区域作业,接受需方管理;危险作业必须按要求开具安全施工作业票。

(10)建立运输及人员进场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针对本项目货物运输及现场作业制定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预案应有针对性。

(11)由于供方原因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交通事故、货物损坏等事故,供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同时承担工期延误、设备损坏等对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2)严格执行《电力大件运输规范》DL/T1071、《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运输部令﹝2021)第12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3)在风机机组、塔筒或其他相关设备卸货、转场、起重安装、调试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服从需方统一管理。

(14) 供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履行合同约定的环境保护义务,并对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四、附则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需供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3、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9ec4ef12d5564ad07e07a1901bac7e0 日 ****年**月9ec4ef12d5564ad07e07a1901bac7e0 日


附件8:

送达方式确认书

受送达人: (全称)

受送达人联系方式:

送达地址:

其他有效的方式: (可以填写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号、QQ号、电子邮箱等)

说明:(1)以上送达方式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通知书、告知书、规章制度、工作联系单、诉讼或仲裁文书,送达主体可以是合同各方、人民法院、仲裁委员****机关。送达主体按照上述送达方式进行送达,视为有效送达;采用邮寄送达的,以文书签收之日视为送达之日,若被退回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电子送达的,到达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上述送达方式、受送达人等发生变更的,受送达人应履行通知义务,因受送达人送达方式变更后未及时书面告知,导致未能被对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电子送达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