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8月7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6年8月7日-2026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472-****085
通讯地址:**市**区富强路45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单晶炉配套水冷热屏项目 | ****园区北区A2路区间路青盛汽车厂房内 | **** | ******公司 | 目建设性质为**,建设地点位于******园区北区A2路区间路青盛汽车厂房内,占地面积1088m2。项目租用**市青盛汽车****公司1座已建成生产车间生产3种规格的水冷热屏产品,车间分为材料库、试压区、盐浴车间、焊接区、机架区、打磨间以及成品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项目建成后年产4000台水冷热屏产品。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5万元 |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切割、焊接、抛光和氮化过程,以及污水处理区。氮化废气经密闭生产区环境集烟负压收集后,引入干式过滤+碱喷淋(氢氧化钠+次氯酸钠)+酸喷淋(稀硫酸)+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在密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切割废气经设备自带的集气罩收集后经移****设备处理,处理后经密闭车间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经设备自带的集气罩收集后经移****设备处理,处理后经密闭车间沉降后无组织排放;抛光废气经设备自带的集气罩收集后经移****设备处理,处理后经密闭车间沉降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区调节池、破氰反应池等构筑物为密闭状态,且周围喷洒除臭剂,无组织废气排放量较小。 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氰化氢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氨、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氰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 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试压废水、喷淋废水经“调节+两级碱性氯化破氰+絮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冷却工序,不外排。冷却废水主要为高浓度盐水、含氰废水,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园区管网排入**市万水泉水质净化厂处理,排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来自卧式车床、**铣床、氩弧焊、等离子切割机、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源强范围为70~85dB(A)。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金属屑、焊渣、废包装、除尘灰;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切削液、盐浴渣、污泥(底泥)、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冷却废水;生活垃圾。 金属屑、焊渣、废包装、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盐浴渣、污泥(底泥)、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冷却废水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于垃圾桶中,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羿钧****公司特种****基地项目 | ****园区新规划区**北路以西,景观东路以南,力克橡塑以北 | **羿钧****公司 | ******公司 | 项目建设性质为**,建设地点位于****市**区****园区新规划区,项目拟建设2条生产线生产P91、P92高压厚壁无缝钢管以及PCrNi3MV、G435V、34CrNi3Mo6牌号制成的船用主轴、高压特种无缝钢管,购置4500吨锻造设备1台、先进智能化特种钢机加工设备60台,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3万吨特种钢锻造及机加产品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占总投资的1.5% |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炉窑废气(加热炉废气、热处理炉废气)和机加废气,天然气加热炉和天然气热处理炉自带蓄热式低NOx排放燃烧系统,产生的炉窑废气通过1根26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机加废气包括切割粉尘和切割过程使用切削液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项目采用湿法切割,废气再经车间阻隔后以无组织的方式排放。 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锻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用于淬火用水补水;淬火用水经淬火槽过滤系统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园区管网排入**市万水泉水质净化厂处理,排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来自深孔镗床、吊车、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源强范围为60~85dB(A)。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钢屑、氧化铁皮、淬火槽沉渣以及不合格品;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切削液;生活垃圾。 钢屑、氧化铁皮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钢屑槽内,定期外售;淬火槽沉渣采用包装吨袋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不合格品直接返回机加工序重新处理;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切削液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于垃圾桶中,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