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发改投审〔2026〕86号
关于**县**镇陂角村马荠片水毁圳道及路坎维修工程概算的批复
**县****委员会:
你村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县**镇陂角村马荠片水毁圳道及路坎维修工程的立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
为有效稳固道路路基、消除路面塌陷隐患,保障农田灌溉输水畅通,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镇陂角村马荠片。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对陂角村马荠片水毁路坎及受损圳道进行维修。其中水毁路坎维修,拆除原有破损路面,重新浇筑混凝土路面约23.8平方米,并浇筑混凝土防护挡墙约10.2立方米;同步完成3处、总长约454米水毁圳道维修,包括拆除原有破损混凝土圳道结构、对圳底重新铺设混凝土硬化处理,并完成电缆沟、地沟模板安装等配套施工。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概算总投资27.4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5.87万元、设计0.72万元、监理0.70万元、其他0.20万元。
(二)资金来源:上级拨款,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个月。
六、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七、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
八、项目其他事项:建设单位要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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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县领导裕君、永岭、剑平、光庆同志,县财政局、自然**局、****建设局、应急管理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