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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对****磷煤化工一体化项目固废**综合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磷煤化工一体化项目固废**综合回收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工园区
项目性质:**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磷石膏**化装置、分解煅烧装置、烟气制酸装置、硫酸罐区、循环水站、工业余热发电(机组规模5.8MW,发电机以10kV电压等级接入,消纳模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不上网),以及10kV变电所、车间高低压配电室、管廊桥架、生产控制室、分析化验室、消防系统、生产办公、门卫及其他配套的辅助建构筑物。每年生产硫酸(98%)90万吨并联产84万吨水泥熟料。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省****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张工 联系电话:0857-****618
接收意见邮箱:****@youshan.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公司
单位地址:**省**市**区**路恒大滨河左岸
联系方式:项工 联系电话:0851-****5227
接收意见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nWQon0GU3u5lBbGOxb3owg 提取码: kj6y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们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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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