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7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 1 | ****医院扩建及前洲养老院**项目 | **区前洲街道堰玉路与前石路交****医院南侧99m处) | **** | **英****公司 | ****总投资12127.13万元,在**市**区前洲街道堰玉路与前石路交****医院南侧99m处),****医院扩建及前洲养老院**项目(****),本项目建成后拟设置343张床位(其中护理床位184张、普通床位159张)、门诊量30人次/天。 |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病区与非病区污水分流,医疗废水、洗衣房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收集后通过专管接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含2026年修改****处理厂集中处理。非病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预处理符合接****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21)表2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0米。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运行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相关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要求。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5、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6、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规范要求制订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7、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雨水切断阀。 | 0510-****2560 ****@sina.com |
| 2 | 高端轴承****基地建设项目 | **省**市惠****社区堰联路与纵一路交叉口东北侧 | ******公司 | **市****公司 | ******公司总投资31355万元,在**市惠****社区堰联路与纵一路交叉口东北侧,利用自有工业用地18603.7m2,**年产高端轴承钢棒料12000吨、高端轴承钢盘卷16000吨项目。 |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符合接****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退火使用电加热。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的废气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米。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要求。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5、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6、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规范要求制订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7、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雨水切断阀。 8、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 0510-****2560 ****@sina.com |
公开时间:2026年8月7日~2026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