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绿色生物医药产业兽药阿维菌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7日-2026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464-****307
通讯地址:**市**区**街104****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科(154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去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 参与 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拟批复 意 见 |
| 1 | ****绿色生物医药产业兽药阿维菌素扩建项目 | ****开发区****现有厂区内 | **** | ******公司 | 项目属扩建项目,选****经济开发区****现有厂区内,厂区总占地面积286.5hm2。本项目主体工程由发酵车间、提取车间组成,依托现有103发酵车间和205A、205B提取车间。辅助工程依托现有工程303兽药配料车间。公用工程包括给水系统、排水系统、制冷系统、空压系统、制氮系统、供电系统、质检区和生活办公区等,依托现有工程制冷系统、空压系统、制氮系统、供电系统、质检区和生活办公区等,新增1套循环水系统。储运工程包括兽药成品库、兽药液体原料桶装库、205C罐区等,依托现有工程兽药成品库、兽药液体原料桶装库、人药液体原料桶装库,扩建205C罐区。环保工程包括废水预处理装置、废气治理装置、危废贮存库、菌渣暂存间等,其中危废贮存库和菌渣暂存间依托现有工程。本项目生产蒸汽和采暖供热依托现有工程热电联产项目(一期)锅炉,污水处理依托******公司污水处理站。 本项目依托现有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生产线建设1条年产1420t兽药阿维菌素生产线,与现有工程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共线交替生产。 | 项目建设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蒸汽冷凝水设置冷凝水收集系统,收集后送往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回用;生产车间废水经污水管网送入******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初期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公司污水处理站。未污染的雨水排入厂区雨水排水系统,通过雨水排放口排出厂区外。产品废水产生量应符合《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3-2008)表4“发酵类制药工业企业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标准限值;废水排放浓度应满足“******公司污水处理站”协议标准,协议标准中未涉及的因子应满足《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3-2008)从严选取的标准限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环评规定的分区防渗措施,防治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在厂区地下水上、下游及重点污染风险源处共布7口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井,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一是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生产工艺废气污染。发酵尾气采用“换热器降温+旋风分离器+双氧水氧化+碱喷淋+酸喷淋”处理后,经25m排气筒(T1、T2)排放;预处理、压滤废气采用“双氧水氧化+碱喷淋+酸喷淋”处理后,经25m排气筒(T3)排放;粉碎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双氧水氧化+碱喷淋+酸喷淋”处理后,经25m排气筒(T3)排放;闪蒸干燥废气 采用“冷凝+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m排气筒(T4)排放;含尘尾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m排气筒(T5)排放;消毒废气、浸提废气、盘式干燥废气、乙醇精馏废气、脱糖、浓缩及冷凝废气、结晶、脱色、离心及冷凝废气、甲苯储罐废气、乙醇储罐废气等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送至现有工程热电联产锅炉焚烧。二是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无组织废气污染。涉VOCs排放主要工序采取密闭化措施。项目有机液体储罐采用氮封等措施,减少物料挥发。VOCs物料的投加、化学反应、萃取/提取、蒸馏/精馏、结晶、离心、过滤、干燥以及配料、混合、搅拌、包装等过程,均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排至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建立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VOCs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如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操作温度、停留时间、吸附剂再生/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吸收液pH值等关键运行参数。制定具体操作规程,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加强人员能力培训和技术交流。厂区内VOCs无组织监控要求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附录C中C.1排放限值。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采取建筑隔声、设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绿化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菌渣、精馏釜残、废活性炭、废布袋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在厂内危废贮存库和菌渣暂存间内,菌渣暂存周期为7天,除菌渣外危险废物暂存周期为60天。菌渣委托****处置,除菌渣外其他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区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滤芯、石头及杂质,废滤芯由厂家回收,石头及杂质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区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要求。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评规定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罐区设置围堰,本项目依托******公司厂区内12000m3事故水池,发生事故时,围堰外的物料及污染的消防水、雨水通过雨污切换装置切换,全部排至事故水池内,防止对外界水环境造成污染及危害。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单元-厂区-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六)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应定期养护硬化地面及防渗结构,避免物料、废水发生“跑、冒、滴、漏”,通过地面下渗土壤,定期对项目占地范围内的土壤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核实是否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相关要求。 (七)落实生态保护防治措施。厂区道路两侧和空闲场地周围进行合理绿化。 (八)落实监测计划,制定监测方案,按照方案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并定期上报监测结果。 (九)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施工期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施工废水为场地冲洗水等,经集水坑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施工工地配置工地滞尘防护网、设置围挡,建筑材料应在指定区域堆放,不得随处临时堆放,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以降低和防治二次扬尘,厂界颗粒物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管理,设置隔声屏障,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处理场。 (十)本项目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1178米,在此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 建设单位对本项目的环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网上公示和报纸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公众来访电话和信函。 | 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