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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小微企业环保科技服务项目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东宿园纬三路与展鹏街交叉口南行300米路西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项目名称:******公司年生产1万吨铝镁合金、年处理3.5万吨金属碎料项目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赵位园工业路与孙町街交叉口南行350米往东250米**
建设单位:******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意见反馈通讯地址:****中心
联系电话:0311-****5991
邮箱:****@163.com
公示期限:2026年8月7日- 2026年8月10日(2个工作日)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