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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关于中国五冶仁**乡村**交通基础提升行动建设项目(一批次)-道路18标商品混凝土物资招标项目(招标编码:****)的变更/补遗/答疑/延期内容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销售商。”修改为“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的且必须具备有效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符合地方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生产企业。”
以本次上传的附件为准,请各投标单位下载。
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