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 |
| 800,000元 人民币 |
| 52,699,694.3元 人民币 |
| CQSLSDGCZHPG2026[SL] |
| **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运营 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运营》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1.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数据错误,现已修正。 2.一标段:**区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运营(**沾滩、清溪、升坪、荆山片区)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5316.52 元(大写: 伍仟陆佰捌拾捌万伍仟叁佰壹拾陆元伍角贰分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暂定金额为 797043.88 元(大写: 柒拾玖万柒仟零肆拾叁元捌角捌分 )。全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与本通知一并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次补遗发布的限价清单为准。 3.二标段:**区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运营(文龙、三角、郭扶、扶欢片区)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9694.3 元(大写: 伍仟贰佰陆拾玖万玖仟陆佰玖拾肆元叁角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暂定金额为 738397.38 元(大写: 柒拾叁万捌仟叁佰玖拾柒元叁角捌分 )。全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与本通知一并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次补遗发布的限价清单为准。 4.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及安全生产条件 中“(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修改为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2 投标报价”中“11.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部分的“安全生产费”文字表述不一致。因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组成设置中,投标函中填报的安全生产费为固定模板无法调整,投标人填写“安全生产费”金额必须等同于投标报价中填报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总额,二者金额必须保持完全一致。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仅核对两处填报金额数值一致性,不因其文字名称表述差异判定投标文件形式不合格、不响应招标文件、否决投标。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3)投标总报价:2.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如有)。修改为:2.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如有)。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 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24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如有)。修改为:A-24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如有)。 8.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修改为2026年8月21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补遗通知有冲突的地方,以本补遗通知为准。本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行业主管部门:重****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