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涠洲岛军民两用交通及附属设施补短板工程二标段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6月12日
四、发布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 http://ggzy.****.cn/bhggzy/
五、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中的计划开工日期及计划交工日期
全文统一澄清为:“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7年8月27日。”
2.招标文件中的缺陷责任期
全文统一澄清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澄清为:“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执行期间,水泥、片石、碎石、中(粗)砂、钢筋、镀锌钢管六种原材料如超过中标价的除税价格计算,中标价没有的按《**壮族自治区****事务中心关于发布公路工程材料指导价格信息》取定。因这几种主要原材料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应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的规定,按照第16.1.1项约定的原则处理。
主要材料价格调价补差办法:
材料价格调价补差条件: : 当施工时材料实际价格不超过招标时材料价格的±5%,不予调价补 差;当施工时材料实际价格超过招标时材料价格的±5% ,.可以调价补差,即
B>A×(1+ 5%)或B×(1-5%)
调价补差计算公式:
C=n×[B-A×(1±5%)]
A一招标时材料价格(采用中标价的除税价格)。
B一施工时材料实际价格(由施工期间《**壮族自治区****事务中心关于发布公路工程材料指导价格信息》的材料信息价加上过海运费的算术平均材料价格)
C一某种主要材料调价补差金额
n 一某种主要材料的数量(m1 为分项工程某种主要材料的实际用量, m0 为分项工程某种主要材料 的定额用量(定额用量根据《JTG/T3832-2018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当 m1<m0 ,取 n=m1 ;当 m1 ≥ m0 .,取 n=m0)”
4.本项目图纸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
5.本项目设计方案有变更,详见重新上传的图纸文件。
6.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新为“2026年8月24日**时间9时00分”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涠洲镇双拥路5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79-****03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B座7层
联系人:薛飞、梁策
电话:137****1446
2026年8月 7 日
附件:澄清公告(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