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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木质家具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验收意见和整改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木质家具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市**县东石镇凉庭村第11栋1号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整改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本单位,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86****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