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基于AI的教学融合平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基于AI的教学融合平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2026-08-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基于AI的教学融合平台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7-2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受****的委托,就****基于AI的教学融合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对招标文件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延期至2026年8月28日上午9:30(**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上午9:30(**时间),请已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按照新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以此带来的不便,望各潜在投标人给予谅解。谢谢!标书代写

本项目****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om/)公开发布。

更正日期:2026-8-7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小哨****综合楼306

联系方式:黄老师 0871-****58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中心B座1单元11层

联系方式:0871-****3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莉、饶鹏兰、王丽君

电 话:0871-****3561


附件:

1. 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内容进行修改:

已删除:注:本需求所有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需完全响应,不满足任意一条实质性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2. 对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投标报价F1评分标准(满分30分)内容进行修改:标书代写

已删除:根据《****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25〕34号),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投标人为本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提供并填写“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本国产品支持政策价格评审优惠声明函”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标书代写

3.对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4.其他 内容进行修改:标书代写

已删除:6.关于本国产品相关政策

6.1 按照《****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要求,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于本国产品标准。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6.2投标人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或财政部**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享受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投标人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6.3 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的相关要求

****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关于贯彻落实《****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1)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4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

4.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内容进行修改:

****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等。

****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及相关政策等。

5.对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进行修改:标书代写

已删除: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已删除:本国产品支持政策价格评审优惠声明函(按需提供)

附件(4)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