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电动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包1 异常公示
项目名称:****纯电动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邀请范围:公开
标段名称:****纯电动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包1
标段编号:****-001
标段内容:1.项目编号:GZQTADCG-2026-455 2.供货期:30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采购内容及要求: 3.1项目概况:****纯电动新能源车辆采购。 3.2采购内容:****纯电动新能源车辆采购,包1:中大型七座商务车一辆,包2:中大型六座SUV二辆,纯电续航600公里以上。 3.3采购限价:包1: 311600元,包2:249800元。(超过最高限价或单价限价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按无效标处理) 3.4本项目服务地点:**省**市。 3.5验收标准:供应商须承担各包对应车辆的全部相关服务工作,具体涵盖但不限于:车辆供应、出厂检验、供货组织、物流运输(含装货、干线运输及卸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含车载设备等配套设施调试)、性能校验、系统试运行、质保期内全周期服务及质保期外持续性售后服务等全流程工作,确保所供车辆及相关服务满足 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 3.6安全要求: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着力防范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车辆正常行驶,机械性能安全可靠,货物运输过程中,供货人需采取合理的防护措施,确保货物在运输途中不损坏、不丢失,同时遵守交通及运输安全相关规定,不发生安全事故。货物交付后,若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引发安全事故,供货人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配合采购人做好事故处理及整改工作。 对需特殊储存、安装的货物,供货人需提供专业的储存、安装指导,确保储存、安装过 程符合安全规范。 3.7支付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 (2)到货款:在经甲方检验合格完毕并签收货物之日起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5%。在甲方支付货款后2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总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
流标
截止本包件响应时间,有效响应家数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故本项目流标。
公示媒体: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高速板块,**省国有企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平台,****交易中心,
公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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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联系地址:**省**市******开发区**路109号****中心12层1号-(1203号房)
联系人:吴春城
联系电话:189****7808
监督人名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联系地址:**省**市**区**大道与体育路交叉口西南、****商贸城G(18)005地块(碧乐坊AB)(1)单元12层1-30号、13层1-30号
联系人:李伊璠(项目负责人)、刘沐良、田鹏
联系电话:182****176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