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关于2026年7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前公示

审批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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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科关于2026年7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前公示
2026-07-21 11: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1日-7月27日(5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前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
1 **县牛羊屠宰厂建设项目 **县 **** 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应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扬尘、废水、噪声、固废及生态保护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轻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扬尘控制应执行“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散装物料进行覆盖,大风天气禁止土方作业,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澄清处理后回用于设备清洗和道路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环保厕所收集后定期清运用作农肥,不外排。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布置在施工场地中部,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合理安排工期,夜间禁止高噪声施工作业。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利用部分回用于厂区平整,不可利用部分及时清****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设垃圾桶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禁止乱堆乱倒。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区域,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和生态恢复。临时堆土采取压实、防尘网覆盖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恶臭气体主要来源于待宰圈、屠宰车间、无害化处理车间、污水处理站。屠宰工序设置在封闭式车间,屠宰车间恶臭气体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采用“碱液喷淋+生物滤池”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与无害化处理间化制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采用“碱液喷淋+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有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排放要求后,通过屋顶高空排放。
加强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牛羊圈舍采取喷洒除臭剂、干清粪、粪便日产日清等措施控制恶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相关要求,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表1相关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分类处理”的原则,对各种废水分类收集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废水经处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202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经排水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得用于厂区绿化、农田及周边林地灌溉。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软连接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西、北厂界)、4类(东南厂界)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不合格牛羊、病死牛羊、不可食用内脏、修整肉渣经厂内无害化处理设施(湿法化制)处置,处置要求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97—2009)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7〕25号)中相关规定。无害化处理产生的粗油脂和****肥厂;粪便、内脏容物日产日清,外售作为有机肥原料;废包装材料暂存后定期外售;污水处理站废油脂和污泥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填料由厂家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暂存场所建设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检疫废物、废内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等)分类贮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在线监测废液由运维单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即时清运,不在厂内贮存。各类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相关要求,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计划和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贮存点、污水处理站、屠宰车间、无害化处理间、事故池、牛羊圈舍、发电机房等)和一般防渗区分别采取相应等级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物渗入地下水。建立地下水跟踪监测制度,利用厂区下游现有水井作为跟踪监测点,定期开展监测。
(七)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中风险防范措施。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树立标识标牌。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各类环境监测,生产废水出口设置在线监测设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立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配备应急物资和装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设置100m3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加强危险化学品(次氯酸钠、氢氧化钠、柴油等)和危险废物的储存、使用管理,防止泄漏事故发生。
(八)严格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施工和调试,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投运、安全稳定运行。
已公示,无异议 刘洋0996-****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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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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