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助力我县高质量发展,切实帮助县域内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等重点群体实现就业,现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向社会公开征集**县2026年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学员班承办机构,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本次培训主要以帮助学员激发就业意愿,提升积极求职和主动就业的能动性;梳理自我能力,提高自我认知,实现自我完善,结合社会需求,明确就业目标;了解就业政策、转变就业观念、适应就业形势;掌握求职方法,完善求职简历,提升面试能力;明确职业方向,提高职业规划能力为目标,开展为期3-7天、24-56课时(每天8课时,每课时45分钟)的求职能力培训。
二、培训对象
1.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含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为重点;
2.包括但不限于登记失业青年、毕业年度高校毕****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等)、青年退役军人等其他青年群体。
三、培训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自我认知、职业定位、简历制作、面试技巧和路演实战等。
四、承办机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项目承接面向**市内人力**服务机构、行业头部企业、高等院校等第三方培训机构。
(三)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
(四)须按照《关于印发〈求职能力实训师资管理指南(试行)〉等技术文件的通知》(中就培函〔2025〕60号)《关于发布求职能力实训“揭榜领题”试点事项清单的通知》(中就培函〔2026〕16 号)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五、报名材料
(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人力**机构提供人力**服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统一加盖公章;
(二)近两年与培训工作相关的工作业绩材料;
(三)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四)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两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反诚信的行为及重大违法记录;
(五)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双方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六)项目服务方案(一份)。
拟申请****县2026年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学员班承办机构单位,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26年8月10日前将相关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人社局一楼112室。
六、公告期限
2026年8月4日-2026年8月10日
七、联系方式
053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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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