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源顺进生猪定点屠宰有限责任公司米吉克乡生猪定点屠宰厂项目

审批
新疆-阿克苏-拜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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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2926MABM49H60H唐建元
唐建元**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地区**县米吉克乡米斯铁米村5组026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米吉克乡生猪定点屠宰厂项目
2021版本:018-屠宰及肉类加工C1351-C1351-牲畜屠宰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新** **县米吉克乡11村5组26号
经度:814519.762 纬度: 414358.821****环境局
2025-05-13
阿地环审〔2025〕199号****
2025-09-20650
136.5****
****2926MABM49H60H******公司
****2901MACQLPLL0Q**锡水****公司
****0100MA77QU7E952025-04-30
2026-01-162026-02-13
http://114.****.205/#/pub-message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建改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全年屠宰生猪约0.18万t(1.8万头),产出猪肉白条0.11万t/a全年屠宰生猪约0.18万t(1.8万头),产出猪肉白条0.11万t/a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项目设备未发生变化,生产能力没有增加,项目不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不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第一类污染物和其他污染物等。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12、固休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废气:待宰圈采取干清粪(日产日清)+喷洒生物除臭剂+定时地面冲洗等除臭措施;屠宰车间通过定时地面冲洗+喷洒除臭剂+加强通风措施除臭;污水处理站采井盖取密闭措施+定期清运栅渣和污泥,避免堆放产生恶臭措施。 废水:屠宰间、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化粪池、暂存池、等重点防渗区的建设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表7中防渗限值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X10'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处理站(处理规模50m3/d),采用“格栅+沉砂池+隔油池+集水池+调节池+气浮池+A20+沉淀池+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工艺。 噪声:运营期采取低噪声设备,对生产设备进行加设减振垫、隔声装置等措施。 固废:废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塑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产品、塑料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滤芯、废滤膜、废反渗透膜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本项目建设不存在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内容。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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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1座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建设处理规模50m3/d污水处理站1座,采用“格栅+沉砂池+隔油池+集水池+调节池+气浮池+A2O+沉淀池+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工艺。综合废水经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处理厂处理。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总排放口五日生化需氧量12月13日监测日均值为23.8mg/L,12月14日监测日均值为23.68mg/L;化学需氧量12月13日监测日均值为108mg/L,12月14日监测日均值为106mg/L;氨氮12月13日监测日均值为21.8mg/L,12月14日监测日均值为21.9mg/L;悬浮物12月13日监测日均值为104mg/L,12月14日监测日均值为103mg/L;各监测因子的监测值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废水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集气装置(风量3000m3/h)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净化处理+15m(DA001)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经密闭管道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净化处理+15m(DA002)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排气筒有组织废弃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屠宰间有组织废气通过集气装置(风量3000m3/h)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净化处理+15m(DA001)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经密闭管道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净化处理+15m(DA002)高排气筒排放。 屠宰车间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废气氨监测最大值为3.70×10-3kg/h,硫化氢监测最大值为1.93×10-4kg/h,臭气监测最大值为974,本项目排气筒有组织废弃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污水处理站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废气氨监测最大值为3.46×10-3kg/h,硫化氢监测最大值为1.49×10-4kg/h,臭气监测最大值为730,本项目排气筒有组织废弃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待宰圈、屠宰车间安装隔音门窗、空压机、风机等安装消声器 本项目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项目不会对外界产生影响。 待宰圈、屠宰车间安装隔音门窗、空压机、风机等安装消声器 项目昼间东南侧噪声监测最大值为42dB(A),西南侧噪声监测最大值为42dB(A),西北侧噪声监测最大值为46dB(A),东北侧噪声监测最大值为44dB(A),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60dB(A)。项目夜间东南侧噪声监测最大值为39dB(A),西南侧噪声监测最大值为39dB(A),西北侧噪声监测最大值为43dB(A),东北侧噪声监测最大值为41dB(A),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50dB(A)。本项目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项目不会对外界产生影响。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四)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拉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肉渣、骨头暂存于封闭容器中,定期外售;猪内脏、猪蹄壳、猪毛临时贮存在固体废弃物暂存间统一外售,不能外售的定期拉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厂处置;待宰间粪便采用干清粪工艺清理,暂存于密封的塑料桶内,****肥厂,不能出售****填埋场处置,严禁外排;肠胃内容物暂存于密封的塑料桶内,同猪****肥厂,不能出售****填埋场处置,严禁外排;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后拉运至工业垃圾填埋厂处置。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固体废物、污泥清运制度,台账保存年限不少于五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处置和管理;病死生猪、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等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区和危废暂存间的地面、墙角和围堰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经检疫不合格生猪胴体及内脏、病死猪、猪三腺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单独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拉运至有资质的无害化处理单位处置,建立完善清运制度,台账保存年限不少于五年;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暂存不超过48小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拉运处置,建立完善医疗废物清运制度,台账保存年限不少于五年;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拉运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23年10月15日卫生部令36号)要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台账保存年限不少于五年。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经检疫不合格生猪胴体及内脏、病死猪、猪三腺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有资质的无害化处理单位处置;污泥经脱水后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肉渣、骨头暂存于封闭容器中,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粪便,待宰间粪便采用干清粪工艺清理,并暂存于密封的塑料桶内。****肥厂制肥。肠胃内容物暂存于密封的塑料桶内,同猪****肥厂制肥。猪蹄壳、猪毛统一袋装后临时贮存在废弃物暂存处内,统一外售,固体废弃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理,达到零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现有配套公用工程、环保治理设施为本项目服务,现有工程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依托工程污染物排放满足现行排放标准及总量管控要求,不得新增依托工程污染负荷,依托工程环保手续齐全、验收手续完备。已核查依托工程环评、竣工环保验收批复手续,依托工程各项环保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在线监测、日常运维台账完整,本项目接入后未超出依托工程设计处理负荷,依托条件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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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无原有生产设施、污染源环保搬迁相关环评批复要求。项目建设全过程未涉及环保搬迁作业,无搬迁相关环保整改、防护、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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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按照环评批复文件要求,落实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指标区域削减方案,从区域内关停、减排企业调剂对应 COD、氨氮、VOCs、颗粒物等污染物削减量,削减来源合规有效,削减量足额覆盖本项目新增排放量。已取得区域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证明文件,削减源真实有效、削减量足额到位,完成总量指标备案,满足环评批复区域削减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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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施工期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开展土地平整、植被复绿;永久占地做好水土保持防护;落实生态跟踪监测,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生态修复,制定后期生态管护方案,避免水土流失与植被破坏,按要求缴纳生态补偿费(如有)。施工临时占地已完成场地平整、覆土复绿作业;边坡、场区排水沟、截排水等水保工程施工完毕;生态修复区域植被长势良好,建立常态化生态管护制度,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补偿相关手续足额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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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场地原有生产功能置换、用地功能调整,无需开展原有遗留污染土壤、地下水调查治理;若涉及功能置换,需完成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及土壤地下水治理修复,达标后方可投入使用。项目场地未进行用地、生产功能置换,场地现状无历史遗留污染;如存在置换:已完成场地初步调查、污染治理修复,检测结果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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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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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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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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