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中心建设项目(部分综合楼)3年租赁经营权拍卖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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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委托,定于2026年8 月 26 日11:00时在**县教育城A区1号会议室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概况 本次拍卖标的为**县****中心建设项目(部分综合楼)3年租赁经营权,按年租金实行拍卖。标的详情见下表: 计价单位:人民币
注:1、上述标的物以现状条件为准,数据仅供参考,意向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到标的所在地现场查勘标的,并可向委托人了解标的详情,我公司不集中组织踏勘标的。2、拍卖师可根据竞价情况调整加价幅度。 二、拍卖时间:2026年8月26日11:00时。 三、拍卖地点:**县教育城A区1号会议室。 四、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1、凡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带齐: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②竞买保证金转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九立方三单元2503室办理报名申请手续。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截止到2026年8月25日16: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优先抵扣拍卖佣金后转为成交价款(多退少补),成交价款的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当日内一次性转入拍卖人指定账户; 3、未成交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由收款单位在拍卖会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原路返还,不计利息。 五、标的的展示时间、地点 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16:00时前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竞买人自行查勘标的。竞买人一旦履行报名申请手续便视为其对标的状况均已知悉且无任何异议,我公司按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竞买保证金交纳账号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工行****支行 银行账号:181********00049895 联系电话:谭女士155****9996/0718-****418 竞买保证金交款注意事项: 1、属法人企业的必须****银行账户交纳,属个体工商户的必须通过营业执照上核定的法定代表人账户交纳,属自然人的必须从本人个人帐户交纳,否则视作保证金交纳无效,导致保证金无法退还的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2、转账时必须注明用途:交纳竞买保证金 3、转账并确定到账后,在公告公布的申请报名时间内携带交款凭证和身份证明到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七、特别说明 1、本次资产的面积以实测为准,若实际面积有所误差,也不得影响或改变已成交的结果; 2、标的物以现状条件为准,竞买人自行查勘标的。我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另须向委托人支付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收取标准为:按第一年成交价款的8%收取。风险保证金自租赁合同正常到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若因买受人违约而造成租赁合同终止的情形,风险保证金不予退还; 4、标的物禁止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一旦发现买受人违反前述规定的,委托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资产; 5、租赁期届满后,委托人将再次采取公开拍卖出让的形式对标的资产进行招租; 6、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物建筑结构和使用功能,买受人因经营需要对标的物进行装修的,需书面报委托人同意后实施; 7、标的物以现状条件为准,若标的物不能满足买受人经营使用的消防、安全、环保等要求,需要增加、增设相关设施设备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实施。租赁合同终止后,由买受人负责拆除增设的装修及设施设备,恢复标的物原状后交还给委托人。若买受人不能恢复标的物原状,委托人可以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相关拆除费用; 8、标的物用途限合法合规的商业经营行为或自用。若买受人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收回标的物,并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 9、若因城市建设及规划调整需要收回标的物时,买受人应在收到收回通知书后一个月内无条件配合解除租赁合同并将标的物交还给委托人,成交租金价款以实际租赁时间计算,剩余价款退还给买受人; 10、租赁合同签订时间及标的物移交时间以《竞买须知》约定为准。 八、其他事项见《竞买须知》,详细情况请致电: **县乡村****公司(委托人) 段先生:156****5587 ****(拍卖人) 谭女士:155****9996 **** 2026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