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省**市**区**路528号万兴大厦20楼 | 2,627,338.80元 | 95.84 |
合同包1****泵站双电源改造工程):
工程类(****)
| 1-1 |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 ****泵站双电源改造工程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120天 | 邓嘉豪 | 湘243****04940 | 2,627,338.80 |
邓新利、熊丹、左豪(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参照长财采购〔2017〕18号文件规定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费金额(含专家评审费)不超过 21950.66元(含税),其中,招标代理费不超过20050.66元,专家评审费不超过1900元,具体金额以甲方造价管理制度审定为准;在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采购项目且甲方对乙方代理费用核算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等额合法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 2、付款时,乙方应提供等额合法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因故延迟提供发票期间,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不因此中断。乙方不得提出合同约定实际金额以外的其他任何价款。甲方审结后的费用已经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全部费用,甲方无须向乙方或者任意第三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以上费用均不计延期利息,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因本合同资金为财政资金,因政策因素财政拨款未能及时到位导致付款延迟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项目流标的,代理费用不另行增加。3、资金结算说明:项目完成后(无服务质量纠纷、无违约情形)按照甲方审定金额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4、专家评审费根据乙方提供的评审专家劳务费明细据实结算,并在支付代理服务费时一并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195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符合性不通过的供应商名称、原因及依据
| 序号 | 不通过的供应商名称 | 不通过的依据 |
| 1 | **省****公司 | 评审条款"投标报价"不通过 |
合同包1****泵站双电源改造工程):
| **** | 通过 | 通过 | 95.84 | 1 | 1 |
| **华中****公司 | 通过 | 通过 | 93.29 | 2 | 2 |
| ****集团****公司 | 通过 | 通过 | 92.61 | 3 | 3 |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供应商名称、原因及依据
| 1 | **省****公司 |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评审不通过 |
名称:****
地址:**市**区**坡路与玉兰路交汇处长房时代国际24,25楼
联系方式:139****5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梁洁、龚洋、冯莉、毛利香)
地址:**省**市**区望岳街道杜鹃路与谷丰路交汇处西北角窑塘村综合楼六楼601、602
联系方式:0731-****1869、183****965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0731-****1869、183****9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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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