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年产1.6****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信息。
****位于**省**市**区银杏大道700号2—全部。2025年11月28日,该项目取得****发展局的立项文件,项目文号为:马慈经发﹝2025﹞25号,项目代码:****。2025年12月,****委托****编制完成《年产1.6****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12月23日该项目取得《关于****年产1.6****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慈环审〔2025〕14号)。根据排污许可名录,****排污许可属于简化管理,2026年3月19日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0500MA2WH8CM01001U。2026年4月****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范围由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噪声治理、固废处理)组成。目前本项目相关的工程内容及环保设施已建设完成,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项目满足验收条件。
2026年6月26日,****组织召开了“年产1.6****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单位、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的代表和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技术核查组和验收组,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进行技术核查,经现场踏勘、资料查阅、听取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汇报,专家审查等程序,形成专家技术核查意见。验收组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等相关资料分析,认为****年产1.6****基地项目总体落实了环评及“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排放标准,本项目总体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公司郑重承诺,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有人接听电话,欢迎质询和咨询。
公示期限:2026年8月7日—2026年9月3日
联系人:王总 139****793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