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区太极河治理工程 已由 **市****委员会 以 **发改委发〔2026〕188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 建设地点:**区太极镇、水市镇、**乡和水田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区太极河治理工程综合治理长度15.69km,其中干流6.22km,支流9.47km。**堤防长度8.07km,河道清淤1.73km,**防汛道路7.67km,**便民桥1座。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5332.4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28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上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区太极河治理工程标段划分为:**区太极河治理工程(一标段)、 **区太极河治理工程(二标段),现对本项目《**区太极河治理工程(一标段)》进行招标,相关标段招标以实际发出为准。
2.7 其他: 各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区太极河治理工程(一标段)和**区太极河治理工程(二标段)”2个标段投标,若投标人在本次招标的两个标段中拟派的项目班子成员(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任一成员相同的,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已在前一****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将自动放弃后面开标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由后序排名的投标人依次递补。 标书代写3.1 ****政府采购工程: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政府采购工程 。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街道黔州大道西段50号博宏大厦1幢 | 地 址: | **市**区和孝路183号2号楼6F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张莉 | 项目负责人: | 范文鹏 |
| 电 话: | 139****3141 | 电 话: | 157****8312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36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