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师165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镇道路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九师165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镇道路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 已由 ****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6〕1号批准建设, ****政府,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生产建设兵团﹒九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九师165团
3.项目工程规模:改造道路11.61km,包含次干路1条、支路34条,配套建设排水渠11.26km、人行道改造1661m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4.标段工程规模
(1) ****001001 第九师165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镇道路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标段工程规模】:改造城镇道路11.61千米(含次干路1条、支路34条),配套建设排水渠11.26千米、改造人行道1661米及其他附属设施。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001001 |
第九师165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镇道路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以交钥匙的方式完成本标段EPC总承包涉及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各专业二次深化设计、施工图编制、施工图报审,提供从工程实施全过程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本项目全部材料设备采购、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施工,项目现场全过程管理,全部试验、检测与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组织配合各阶段验收(含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全套工程资料整理归档、竣工备案、项目整体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法定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全部工作;为实现项目功能所需的临时工程、措施工程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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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其他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牵头单位人员):①项目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②近5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部分原件扫描件,且能证明是项目经理的业绩方为有效业绩)。 (2)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4、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3年至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1)不得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不得被责令停业或暂扣或吊销资质的情形;(3)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被冻结对公账户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5)申请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 《**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须提供信誉承诺书及网站查询截图)。 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7、其他要求:(1)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标书代写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电子标服务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8月08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8月14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交易网领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3日 11时00分 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cn)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九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处; 异议受理机构名称:****和**** 异议受理机构电话:133****0483、157****1314 异议受理机构通讯地址:**市**区聚天大厦7楼
根据《****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512-****8553、0991-****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01-****285
十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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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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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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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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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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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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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师165团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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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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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路138号聚天大厦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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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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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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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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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娟、张芯瑜、靳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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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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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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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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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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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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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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