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海堤巩固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
本招标项目于2026年8月6日09:00在******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人:****。
项目名称:**市**区海堤巩固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建设规模:**市**区巩固提升海堤总长13.97km,其中中港右岸(紫泥乌礁)堤段长5.63km、**和东泗堤段长8.34km,改扩**闸2座,扩建涵闸1座,加固水(涵)闸19座。工程估算总投资34000万元,其中**工程投资23000万元。(具体以实际实施规模和审批要求为准)。
2、评标办法及评标参数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参数:K=6.19%(其中K1=6.24%,K2=6.15%,d=0.4)。
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 | 否决原因 |
| 1 | 甘****设计研究院****公司 | 投标人提供的造价专业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未在有效期内,资格评审不通过。 |
| 2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投标人拟派的造价专业负责人未提供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资格评审不通过。 |
4、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一名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成员:****公司)。
(1)投标报价:人民币玖佰陆拾叁万贰仟伍佰陆拾捌元(¥****568元)。
(2)项目负责人:陈宇;职称:高级工程师;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建筑;职称证书编号:闽G009-10364。
(3)服务期限:730日历天,从勘察设计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服务,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①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工作;②勘察工作完成后2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初步设计(送审稿)文件;③初步设计批复后65个日历天内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④相关专题报告根据项目报批进度需要同步提供;⑤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期间的指导及现场配合;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为止。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批复和图纸审查(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需通过发包人及相关单位审查)。
(5)中标候选人资质及等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6)企业项目业绩:①闽**流防洪提升工程(**段)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②闽**流防洪提升工程(**段)项目勘察设计;③九**防洪工程**段(二期)。
(7)项目负责人业绩:芗**九**中下游(浦南段)防洪工程。
(8)其他管理人员姓名、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等:
| 序号 | 岗位 | 姓名 | 业绩 | 职称证书/注册证书 | 证书编号 | 备注 |
| 1 | 水工专业负责人 | 刘延琼 | 无 | 高级工程师 | 闽G009-23119 | |
| 2 | 水文专业负责人 | 谢建清 | 无 | 高级工程师 | 闽G009-14704 | |
| 3 | 规划专业负责人 | 汤绍青 | 无 | 高级工程师 | 闽G009-23121 | |
| 4 | 勘察专业负责人 | 林月东 | 无 | 高级工程师 | 闽G009-14314 | |
| 5 | 金属结构专业负责人 | 林庚 | 无 | 高级工程师 | 闽G009-10735 | |
| 6 | 环评专业负责人 | 刘燕 | 无 | 高级工程师 | 闽G009-24412 | |
| 7 | 造价专业负责人 | 傅小强 | 无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建[造]132********256 |
(9****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商务、技术、报价等评审结论、打分情况:
| 评审内容 | 评审内容(详细)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专家6 | 专家7 | 总分 |
| 商务 | 初步评审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87.57 |
| 资信业绩评审 | 25 | 25 | 25 | 25 | 25 | 25 | 25 | ||
| 技术 | 技术方案评审 | 88.20 | 87.00 | 88.20 | 98.00 | 81.00 | 89.20 | 86.00 | |
| 报价 | 投标报价评审 | 24.36 | 24.36 | 24.36 | 24.36 | 24.36 | 24.36 | 24.36 |
5、评标委员会成员来源: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6、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7、公示时间: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0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海澄镇月港大道20-17号
电子邮箱:/
电话:0596-****025
联系人:朱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广场1号楼1302室,邮编:350002
电话:189****3756,传真:/
联系人:毕莹莹(项目负责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水利局
地址:**省**市**区**路25号
联系电话:0596-****796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