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市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农****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省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市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遴选出服务能力强、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遴选范围及对象
(一)遴选范围:在市域内外选择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任务。
(二)遴选对象: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备农业社会******社、家庭农场、****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服务内容:服务水稻、玉米、油菜、大麦、小麦等粮油农作物的耕、种、防、收,全环节或任一环节。
四、服务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一)合法合规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状况良好。
(二)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三)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优先支持安装农机监测传感器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
(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五)自觉接受农****管理部门的监管,积极配合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验收等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项目实施相关信息和资料。
五、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按照****发布的遴选公告要求,在省级智慧监管平台填报提交《2026年**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乡镇(街道)审核后将审核意见通过省级智慧监管平台提交至****(其余资料可通过线下方式****农业农村局),申报材料应包括《2026年**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服务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申报主体的资质条件、服务能力、信誉情况等。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
(三)组织评审。****通过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评审,根据申报材料公平公正遴选服务主体。
(四)公示确定。****将拟入选服务主体名单通过政务服务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可向****反映。经公示无异议的服务主体,确定为**市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并签订服务合同。
六、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6年8月7日至8月15日。
(二)申报地点:****。联系人:杨仁道:139****2797.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服务主体应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入选的服务主体应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和服务协议约定,认真履行服务职责,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对服务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服务质量不达标或未按时完成服务任务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服务主体资格。
(三)本公告由****负责解释,在遴选过程中,如有政策调整和其他特殊情况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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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