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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02MAD313373K | 建设单位法人:许昆 |
| 文阳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黄田铺镇**稀土新材料产业园内 |
| 低放伴生矿物料综合处置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71-伴生放射性矿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5-N7725-放射性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市**区黄田铺镇**稀土新材料产业园内 |
| 经度:111.480370 纬度: 26.223620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08 |
| 湘环许决字〔2023〕3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7846.6 |
| 11935.7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02MAD313373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 |
| 121********000309R | 验收监测单位:****研究院 |
| 121********000309R | 竣工时间:2025-04-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平台:https://www.****.com/gs/detail/2?id=60707zNjt6 |
| 本项目为低放伴生矿物料综合处置项目,位于**省**市**区黄田铺镇,主要用于接收处置******园区内、**省内关停****集团下属稀土分离厂产生的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解决**省伴生矿开发利用企业伴生矿物料处置的问题。 本项目服务年限为涉及填埋单元填满为止(不含建设期),总投资17846.6万元,环保投资为11935.75万元,占比66.9%。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性质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用于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填埋的4个柔性填埋单元、综合管理用房、废物接收转运站、污水处理站及车库,总处置容积约20万m3。先完成进场管理区等辅助设施和140平台1#填埋单元建设并进行验收,具备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条件后,分步进行2#、3#、4#柔性填埋单元的建设和验收,预计2024年7月建成进场管理区等辅助设施和140平台1#填埋单元。 (1)柔性填埋单元区:在140平台建设4个柔性填埋单元,填埋单元约为230m×25m的沟槽,填埋单元的有效深度10m,地上堆积高度为4.3m,分批建设,柔性填埋单元处置容积约为5万m3/个;具体包括填埋单元、截排洪设施、填埋作业系统、挡雨棚、地下导排系统、防渗及渗水导排系统和地下水监测设施等建设内容。 (2)综合管理用房:**综合管理用房一座,位于155平台,尺寸约为50.9m(长)×15m(宽)×9.35m(高),为局部二层框架结构,主要为办公、视频监控、远程控制操作场所。 (3)废物接收转运站:**废物接收转运站,位于155平台,尺寸约为30m(长)×24m(宽)×10m(高),为一层建筑,主要实现废物登记、信息核对、废物倒装和暂存的场地。 (4)其他配套设施:****处理站、车库等配套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平面布置较环评设计阶段基本保持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包括1个柔性填埋单元区、废物接收转运站和综合管理用房。本次验收建设内容建设情况如下: (1)填埋单元:根据场地详勘报告,****填埋场区因地质条件影响,对填埋场布局进行了优化,南侧两个填埋单元的设计长度调整为35mx271m。北侧2座填埋单元调整为35mx14m,单座有效处置容积约3.5万m2,项目总处置容积为约20万m2。140平台的1#柔性填埋单元,位于场址中间的东侧,1#填埋单元实际建设情况:东西长约271m,南北宽约25m,填埋单元的有效深度10m,地上堆积高度为4.3m,该单元处置容积约为6.5万m3/个。填埋单元设有防渗层、挡雨设施、渗水导排和收集系统、地下水导排和监控系统。 (2)废物接收转运站:位于进场管理区的东北角,一层建筑,占地面积720m2,尺寸30mX24mX10m,设有废物暂存区(容积约750m3)。室外设有废物登记和检测区。 (3)综合管理用房:位于进场管理区东南角,为局部二层建筑,占地面积 763.5m2, 尺寸为 50.****.35m。 (4****处理站:位于进场管理区的西南侧,占地约150m2,尺寸15mX 10mX5.5m。 (5)车库:位于进场管理区的西北角,占地面积858m2,尺寸66mX13m X6.5m。 (6)消防水池及泵房:位于位于进场管理区的西南侧,占地107.10m2尺 寸13.****.8m。 |
| 填埋单元变动原因:根据场地详勘报告,****填埋场区因地质条件影响,对填埋场布局进行了优化,南侧两个填埋单元由原设计长度 230m 变更为271m。单座有效处置容积约 6.5 万 m3。北侧 2 座填埋单元调整为 35m×145m,单座有效处置容积约 3.5 万 m3,项目总处置容积为约 20 万 m3 。 挡雨棚尺寸根据填埋单元尺寸变化进行调整。 1#填埋单元长度增加约17%,不属于重大变动范畴。 废物转运站烟囱变动原因:排放口顶部标高为172.1m(烟囱实际建设高度为23.5m),高于周围50m范围最高建筑物(综合管理用房顶部标高为166.65m)屋脊5m。 消防水池及泵房变动原因:在进场管理区的西南侧**消防水池及泵房,占地107.10m2,尺寸13.m×16.8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工艺流程主要包括:废渣信息核实认定及信息录入、场内外运输、废物包检查、登记接收、堆码填埋、封盖/封场等过程。 (1)废渣信息核实认定及信息录入:建设单位与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签订接收处置协议前,开展核实认定工作,包括废渣性质核实和资料收集两部分,经核实废渣满足处置场接收标准的,与企业签订接收处置协议。核实企业出具的废渣监测报告有效性和监测内容监测报告应盖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监测内容至少包括含水率、pH 值、铀(钍)系单一核素活度浓度(238U、232Th、226Ra)等。对于满足接收标准的废渣在运输前,企业将处置申请表单(含废渣监测报告)提交处置场审核、信息录入,满足接收要求同意接收后运输。为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因意外情况导致伴生矿物料中部分指标(如含水率等)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因此在废物接收转运站对送处废物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于因运输意外导致伴生矿物料指标不满足接收要求将拒绝进入处置场填埋单元。(2)场内外运输:场外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省伴生矿利用企业、****集团下属稀土分离厂等无回收价值的废渣)装集装袋后,由平板式运输车(雨天不宜运输袋装废渣,若遇上降雨天气,可考虑防水布遮盖。)场外运输;场内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稀土新材料产业园产生废渣、稀土**循环科技项目回收废渣等)可散装在密封式自卸废渣运输车进行场内运输。铀(钍)系单一核素活度浓度超过400 Bq/g 的废渣必须装集装袋运输。(3)废物称重、废物包检查接收:在处置场废物接收转运站废物登记和检测区,通过数字式汽车衡,对运来的废物进行称重、记录;工作人员对送来的废物(包)进行现场查验,并进行废物信息核对。 ****园区内产生散装废渣,由于为运输距离较近,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只要提前录入处置场信息管理系统的电子信息符合接收标准,可不进行抽检直接登记。 正常情况下运输至处置场的废物(包)由于拟送贮单位已提前委托有资质单位对相应指标进行检测,因此无意外情况下均能进入处置场进行填埋处置。确认实际情况与废物信息系统信息一致的废物(包)进行接收登记。完成登记操作后,若由场内运输车运来,可直接进入填埋单元区;若由场外运输车运来,应在废物接收转运站完成废物包倒装,吊至场内运输车上再送处。(4)废物填埋与压实、吊装与码放:填埋单元区配套自动化程度高的工艺及设备(吊运设备和工程车),通过远程操作的方式实现废物(包)的填埋与压实、吊装与码放。废物(包)由场内运输车运抵填埋单元或填埋单元附近指定停车位后,通过每个填埋单元内的临时道路下至单元底部的预先指定填埋区域,必要时汽车吊、推土机、压路机、洒水车也已在填埋区域的适当位置就位。散装废物和袋装废物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区处置,原则上散装废物地下填埋,袋装废物地上码放。(5)挡雨设施转移及填埋单元临时覆盖:一个填埋单元废物填充完毕后,将挡雨设施分跨拆解,通过地轨将每一跨钢结构运至填埋单元端头,再通过转运平车转移至下一排填埋单元,完成挡雨设施拼接和安装。安装完毕确认吊车及挡雨设施的所有功能就绪后,开始下一个填埋单元的堆码和填充工作。处置完毕的填埋单元废物表面应及时封盖临时防水层并固定。(6)填埋单元覆盖及关闭:140平台填埋单元全部填埋完毕,具备关闭条件后,进行整个平台的整体覆盖。制作封盖防渗层、导排层和覆盖层,进行平整场地和植被覆盖。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与设计阶段保持一致。本项目工艺流程主要包括:废渣信息核实认定及信息录入、场内外运输、废物包检查、登记接收、倒装暂存、处置填埋、封盖/封场等过程。****公司工艺流程实施情况如下: (1)废渣信息核实认定及信息录入:公司与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签订接收处置协议前,开展核实工作,包括废渣性质核实和资料收集两部分,经核实废渣满足处置场接收标准的,与企业签订接收处置协议。 核实企业出具的废渣监测报告有效性和监测内容监测报告应盖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监测内容至少包括含水率、pH 值、铀(钍)系单一核素活度浓度(238U、232Th、226Ra)等。对于满足接收标准的废渣在运输前,企业将处置申请表单(含废渣监测报告)提交处置场审核、信息录入,满足接收要求同意接收后运输。并在废物接收转运站对送处废物进行抽查,对于因运输意外导致伴生矿物料指标不满足接收要求将拒绝进入处置场填埋单元。处置场相关工作人员提前将废物(包)的电子信息录入处置场信息管理系统,以便于后续废物货包的检查、信息核对和处置的信息化管理。 (2)场内外运输:场外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本次试生产接****公司废渣)采用集装袋包装,由专用放射性物品运输车(采用专用运输钢箱,具备防雨措施)开展场外输;场内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稀土新材料产业园产生废渣、稀土**循环科技项目回收废渣等)原设计采用散装在密封式自卸废渣运输车进行场内运输,铀(钍)系单一核素活度浓度超过400Bq/g的废渣必须装集装袋运输。本批次接收场内废物为湖****公司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采用集装袋包装,由专用放射性物品运输车(采用专用运输钢箱,具备防雨措施)开展运输。 (3)废物称重、废物包检查接收:在处置场废物接收转运站废物登记和检测区,通过数字式汽车衡,对运来的废物进行称重、记录;工作人员对送来的废物(包)进行现场查验,并进行废物信息核对。****园区内产生废渣,由于为运输距离较近,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只要提前录入处置场信息管理系统的电子信息符合接收标准,可不进行抽检直接登记。正常情况下运输至处置场的废物(包)由于拟送贮单位已提前委托有资质单位对相应指标进行检测,确认实际情况与废物信息系统信息一致的废物(包)进行接收登记。完成登记操作后,若由场内运输车运来,可直接进入填埋单元区;若由场外运输车运来,应在废物接收转运站完成废物包倒装,吊至场内运输车上再送处。本批次试生产废物按照工艺要求送至转运站进行倒装后,采用场内运输车送处至填埋单元。 (4)倒装暂存:运输车辆运抵的废物包,统一在废物接收转运站暂存,按入场检测结果分类处置:指标全部符合接收标准的废物,转运至对应暂存区域规范码放,然后根据生产计划统一采用场内运输车转运至填埋单元处置;pH值不满足处置要求的废物,直接转运至中和调节作业区开展调质处理,经复检达标后,再转运至填埋单元处置。 (5)废物填埋与压实、吊装与码放: 填埋单元区配套自动化程度高的工艺及设备(吊运设备和工程车),通过远程操作的方式实现废物(包)的填埋与压实、吊装与码放。废物(包)由场内运输车运抵填埋单元或填埋单元附近指定停车位后,通过每个填埋单元内的临时道路下至单元底部的预先指定填埋区域,采用汽车吊、推土机、压路机、洒水车在填埋区域的适当位置就位,开展铺填作业。散装废物和袋装废物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区处置,原则上散装废物地下填埋,袋装废物地上码放。本批次在填埋单元底部采用吨袋码放一层后,堆填散料进行填埋。 (6)挡雨设施转移及填埋单元临时覆盖:一个填埋单元废物填充完毕后,将挡雨设施分跨拆解,通过地轨将每一跨钢结构运至填埋单元端头,再通过转运平车转移至下一排填埋单元,完成挡雨设施拼接和安装。安装完毕确认吊车及挡雨设施的所有功能就绪后,开始下一个填埋单元的堆码和填充工作。处置完毕的填埋单元废物表面应及时封盖临时防水层并固定。 本工艺阶段待一个填埋单元完成填埋后实施,试生产阶段未实施。 (7)填埋单元覆盖及关闭:140平台填埋单元全部填埋完毕,具备关闭条件后,进行整个平台的整体覆盖。制作封盖防渗层、导排层和覆盖层,进行平整场地和植被覆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必须全面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处置库应严格按照《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HJ1114-2020)设计、建造和服务,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三)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确保公众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1mSv/a。 (四)健全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辐射安全管理规程、辐射监测环境监测计划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五)本项目正常运行期间其放射性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可能受到污染设备的维修、擦拭去污、填埋作业员工废弃的防护用品、暂存库净化设施产****处理站的沉淀污泥、填埋作业员工废气的防护用品、设备、车辆等维修维护产生的废旧金属等装袋后送填埋单元区填埋。 (六)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过项目化粪池预处理后,****园区污水厂处理。本项目建成后,****处理厂未建成,则项目生活污水由污水抽运车定期****处理厂处理。在设备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机油,应按相关环保法规、标准贮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收集、利用或处置。 (七)项目运行后应按照报告书中的监测计划开展监测。处置库满后,应按照要求开展闭库,闭库后监护期为30年。 (八)若工程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时必须重新向我厅申请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若自批复之日起超过5年方动工建设,必须重新申请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 (九)本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保竣工自主验收工作,并按时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相关信息。 (十)建设单位在收到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及环****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局负责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保持一致。 (一)已落实。施工期间,为控制噪音和空气污染,主要使用包括手持电动工具、电动登高车、电动行车等,减少油耗高的重型机械使用量等措施抑制空气和噪音污染,有效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已落实。处置库已严格按照《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HJ1114-2020)设计、建造和服务,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已经落实到位。 (三)已落实。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经过监测,公众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1mSv/a。 (四)已落实。已建立了健全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岗位辐射安全管理规程、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了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五)已落实。项目正常运行期间其放射性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受到污染设备的维修、擦拭去污、填埋作业员工废弃的防护用品、暂存库净化设施产****处理站的沉淀污泥、填埋作业员工废弃的防护用品、设备、车辆等维修维护产生的废旧金属等,装袋后送填埋单元填埋,目前没有废旧金属产生。 (六)已落实。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过项目化粪池预处理后,****园区污水厂处理。****处理厂未建成,项目内生活污水由污水抽运车定期****处理厂处理目,在化粪池中预留生活污水接口,****处理场****园区处理。前已进行两次生活污水的收集,总计约8m3。在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机油,已按相关环保法规、标准贮存,并和有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协议,可以有效对危险废物进行利用或处理,目前暂无废机油产生。 (七)已落实。项目已经按照报告书中的监测计划开展监测。处置库满后,按照要求开展闭库,闭库后监护期为30年。 (八)已落实。工程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更,自批复之日起5年内动工建设。 (九)已落实。本项目竣工后,已经按照规定开展环保竣工自主验收工作,并按时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相关信息。 (十)已落实。建设单位已经在收到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及环****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局负责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运行后应按照报告书中的监测计划开展监测。处置库满后,应按照要求开展闭库,闭库后监护期为30年。 若工程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时必须重新向我厅申请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若自批复之日起超过5年方动工建设,必须重新申请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 本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保竣工自主验收工作,并按时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在收到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及环****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局负责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项目已经按照报告书中的监测计划开展监测。处置库满后,按照要求开展闭库,闭库后监护期为30年。 已落实。工程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更,自批复之日起5年内动工建设。 已落实。本项目竣工后,已经按照规定开展环保竣工自主验收工作,并按时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相关信息。 已落实。建设单位已经在收到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及环****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局负责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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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要求的较严值 | 已建成1****处理站,尺寸约为长×宽×高=15m×10m×5.5m,占地约150m2,建筑面积约150m2。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布置污水处理设备,用于填埋单元渗滤液、洗车水、洗衣水等的净化处理。 | 根据监测报告,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废水中的总钍为0.3μg/L,总铀为5.4μg/L、Ra-226活度浓度小于探测限9.2E-03Bq/L,均满足《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环境辐射防护技术要求》(T/BSRS025-2020)中处理后废水中铀(0.3mg/L)、钍(0.3mg/L)和Ra-226(1.1Bq/L)控制指标要求。 |
| 1 | 废物转运接收站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浓度限值、《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中表6、《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环境辐射防护技术要求》(T/BSRS025-2020)4.1节 | 已建成1座废物接收转运站,尺寸约为长×宽×高=30m×24m×10m,占地面积约为720m2。为钢筋混凝土排架柱和钢梁的排架结构。室内布置设有废物暂存区、库房、进排风机房,室外布置设有废物登记和检测区。废物暂存区暂存库容约750m3,用于场外废物倒装、吊运。废物登记和检测区附近设置数字汽车衡,工作人员对运来的废物进行就地检测(含水率、比活度等)、称重和记录。 | ①有组织排放:根据监测报告可知,本项目废物接收转运站处理后废气中颗粒物浓度<20mg/m3,排放速率<0.59kg/h;处理后铅排放浓度最高0.0001mg/m3,排放速率<3×10-6kg/h,处理后气溶胶的总钍为0.19ng/m3、铀小于0.06ng/m3;废气中总悬浮颗粒物、Pb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浓度限值要求。 ②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厂界的总铀和钍合计值为2.15 ng/m3,远远低于场址边界的铀钍总量控制值0.0025mg/m3;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值<0.168mg/m3、Pb浓度值≤0.00002mg/m3,总悬浮颗粒物和Pb的厂界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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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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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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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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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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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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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