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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实施)、《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2018部令第3号)等文件要求,土壤重点单位在终止生产活动时,应当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初步调查工作。****为涉及电镀企业,属于土壤重点单位,且曾被列入**土壤重点监管企业,根据以上文件要求需要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为响应要求,****管理人委托****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接到委托后,对地块开展资料收集整理、现场踏勘、相关人员访谈等工作,编制了《****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工作方案》,并完成了采样检测及分析工作。工作期间,地块内基本情况未发生明显变化。根据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检测结果,****于2026年7月编制了《****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报告》,供有关单位决策参考,并可作为后续工作开展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