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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8月07日
根据冀农财发〔2022〕26号文件要求,2023年畜禽粪污**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原牵头实施单位因涉案退出项目建设。为盘活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按期完成整改销号任务,我县组织开展项目新实施单位公开遴选工作。
本次遴选经过两次公开征集申报、乡镇初审、实地核查、多轮审核筛选、第三方机构复核预审、省市县组织专家评审论证等程序,结合全县种养循环布局、粪污消纳配套条件,择优确定135家经营主体作为本项目新的实施单位,****中心建设、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提升改造、规模以下养殖户粪污设施配套、种养结合粪肥还田利用四大类建设任务。
现将拟确定实施主体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6年8月7日—2026年8月13日)
2.反馈方式: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主体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书面形式向****如实反映情况。反映问题需提供真实线索、佐证材料,单位反映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联系电话:0335-****952
4.受理地址:****畜牧改良站
特此公示
附件:2023年畜禽粪污**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拟遴选实施主体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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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