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犍为生态环境局关于犍为县翔云混凝土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乐山-犍为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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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23 09:3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106、****625****中心●环保窗口)

地址:**县玉津镇凤石街南段敖家路5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迁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县定文镇炮房村一组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乐水清山****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占地约8800平方米。**生产车间、办公用房、值班室、堆料场、厂区内部通道等,共计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购置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混凝土喷射泵、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建成后达到35万方/年商品混凝土以及35万方/年预拌砂浆生产能力。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做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六必须”、“六不准”管理规定,重点做好施工扬尘防治。严格落实《**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做到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化粪池处理后作农肥;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每座粉料罐自带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2台搅拌机共用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在骨料仓内设置喷雾降尘设施,同时骨料仓为全封闭结构,设自动门。皮带输送全封闭。

4、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在场地西侧的办公楼旁设置10m3的5格化粪池,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生产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罐车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出厂车辆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管沟收集至砂石分离系统,分离后的废水进入多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不外排。

5、加强固体废物防治工作。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实验室弃块收集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线;砂石分离系统分离出的砂石收集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线;多级沉淀池污泥作为建材外运并****砖厂);废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含油劳保用品分类放入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严格控制噪声污染。采取厂房封闭、隔声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及加强管理等措施,同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确保场界噪声达标排放。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预防应急措施,针对项目特点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防止发生因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标准、程序、时限,自行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八)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环境局关于****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doc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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