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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为使公众充分了解岷江(**段)三江**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基本情况,便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项目及环评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网上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及概要
项目名称:岷江(**段)三江**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建设地点:凤洲岛岛内及周边,主要涉及大佛街道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修复凤洲岛自然岸坡约3.57万平方米、生态缓冲带约41.66万平方米、自然湿地约9.88万平方米,建设生态植草沟约3.23公里;同时进行岛周深潭浅滩开展薄层生态清淤、地形构建,恢复水域自然生境,为水生生物营造栖息空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区白燕路830****环境局
联系人:钟佳芸 联系电话:181****5718 电子邮箱:****@qq.com
邮编:614000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花土路980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8-****0848 电子邮箱:****@qq.com
邮编:610000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在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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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