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良梨镇丰棉村2026年农文旅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三八街道云集二号楼7楼716
中标(成交)金额:****276.25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78.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县良梨镇丰棉村2026年农文旅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施工范围:**县良梨镇丰棉村2026年农文旅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项目经理:尹建庆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3618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约定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邮箱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邮箱:****@qq.com,联系电话:李云霞159****5021。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蒋书记158****7711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三八街道恒大御景湾 8#9# 楼 103 号
联系方式:159****5021
项目联系人:李云霞
电 话:159****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