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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2026年度市级以上****财政补贴项目清单 | |||||||||||
| 序号 | 补贴项目名称 | 主管部门 | 市财政局补贴资金 主管科室 | 中央政策文件 | 省级政策文件 | 市级政策文件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发放周期 | 咨询投诉方式 | 备注 |
| 1 | 价格临时补贴(不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 ****委员会、****民政局、****财政局、****社会保障局、****事务局 | 社会保障科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553号) | 1.****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全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辽发改价格〔2021〕522号) 2.****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印发**省困难群众救助等2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24〕18号) | 到人 | 根据低保标准、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测算确定。 | 月 | 024-****0516 | ||
| 2 | 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 ****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障科 | 《财政部 ****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号) | 1.****财政厅 ******保障厅《关于修订〈**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 2.《******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0〕29号) | 《关于印发<2025年铁****政府补贴目录>的通知》(铁市人社通〔2025〕3号) | 到人 | 对同一职业(工种)初次通过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五类人员给予补贴。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0元、初级(五级)140元、中级(四级)190元、高级(三级)250元。 | 一次性 | 024-****5737 | |
| 3 | 职业培训补贴(发放至符合条件的个人) | ****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障科 | 《财政部 ****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号) | 1.****财政厅 ******保障厅《关于修订〈**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 2.******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4〕15号) | 到人 | 技师补贴标准3500元/人、高级技师补贴标准5000元/人;已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经培训取得其他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3500元/人。 | 一次性 | 024-****5737 | 参照省里文件标准执行 | |
| 4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 | ****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障科 | 《****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 | 1.《****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15号) 2.******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辽人社规〔2019〕1号) | 《关于2023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市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铁市人社发〔2023〕1号) | 到人 | **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180元。 | 月 | 024-****1055 | |
| 5 | 一次性创业补贴 | ****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障科 | 《财政部 ****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号) | 1.****财政厅 ******保障厅《关于修订〈**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 2.******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4〕15号) | 1.****财政局 ****社会保障局《转发 》(铁市财办〔2024〕30号) 2.****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转发 》(铁市人社通〔2024〕58号) 关于贯彻执行**省给予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修订**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到人 | 3000元/人。 | 一次性 | 024-****0070 | |
| 6 | 一次性求职补贴 | ****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障科 | 《财政部 ****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号) | 1.****财政厅 ******保障厅《关于修订〈**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 2.******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4〕15号) 3.******保障厅 ****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24〕9号) | 1.****财政局 ****社会保障局《转发 》(铁市财办〔2024〕30号) 2.****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转发 》(铁市人社通〔2024〕58号) 关于贯彻执行**省给予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修订**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到人 | 1200元/人。 | 一次性 | 024-****0070 | |
| 7 |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 ****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障科 | 《财政部 ****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号) | 1.****财政厅 ******保障厅《关于修订〈**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 2.******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4〕15号) | 1.****财政局 ****社会保障局《转发 》(铁市财办〔2024〕30号) 2.****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转发 》(铁市人社通〔2024〕58号) 3.****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铁市人社通〔2025〕62号) 关于贯彻执行**省给予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修订**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到人 | 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费的60%给予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月75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月75元。 | 年 | 024-****0070 | |
| 8 | 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至符合条件的个人) | ****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障科 | 《财政部 ****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号) | 1.****财政厅 ******保障厅《关于修订〈**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 2.******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4〕15号) | 1.****财政局 ****社会保障局《转发 》(铁市财办〔2024〕30号) 2.****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转发 》(铁市人社通〔2024〕58号) 关于贯彻执行**省给予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修订**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到人 | 按照**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 月 | 024-****0070 | |
| 9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联合会 | 社会保障科 | 1.《财政部 ****联合会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 (财社〔2010〕256号) 2.《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27号) | ****联合会 ****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残联〔2010〕61号) | 到人 | 260元/辆。 | 年 | 024-****1116 | 参照省里文件标准执行 | |
| 10 | 残疾学生教育补助 | ****联合会 | 社会保障科 | 1.****联合会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费用给予资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残联发〔2014〕53号) 2.****联合会《**省残疾学生教育助学资金管理使用方案》(辽残联发〔2022〕21号) | 到人 | 1000元/人。 | 年 | 024-****1118 | 参照省里文件标准执行 | ||
| 11 | “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 | ****事务局 | 社会保障科 |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令第788号) 2.《财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5号) | ****财政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省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规〔2025〕17号)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退役军人发〔2026〕2号) | “三属”(烈士遗属、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和病故军人遗属) | 烈士遗属43116元/年、因公牺牲军人遗属36000元/年和病故军人遗属32928元/年。 | 月 | 024-****2013 | |
| 12 | 退役伤残军人护理费 | ****事务局 | 社会保障科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令第788号) | ****财政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省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规〔2025〕17号) | 退役伤残军人 | 1.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50%; 2.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40%; 3.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 4.因精神障碍五级至六级残疾的,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25%。 | 月 | 024-****2013 | ||
| 13 | 60周岁以上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烈士子女生活补助 | ****事务局 | 社会保障科 |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令第788号) 2.《财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5号) | ****财政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省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规〔2025〕17号)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退役军人发〔2026〕2号) | 60周岁以上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烈士子女 | 9036元/年。 | 月 | 024-****2013 | |
| 14 | 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 | ****事务局 | 社会保障科 |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令第788号) 2.《财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5号) | ****财政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省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规〔2025〕17号)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退役军人发〔2026〕2号) | 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 |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744元/年。 | 月 | 024-****2013 | |
| 15 | 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 | ****事务局 | 社会保障科 |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令第788号) 2.《财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5号) | ****财政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省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规〔2025〕17号)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退役军人发〔2026〕2号) | 参战参试退役军人 | 10908元/年。 | 月 | 024-****2013 | 2025年清单中的企业退休“两参”退役人员生活补助项目,与此项目合并。 |
| 16 | 残疾抚恤金 | ****事务局 | 社会保障科 |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令第788号) 2.《财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5号) | ****财政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省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规〔2025〕17号)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退役军人发〔2026〕2号) | 到人 | 按照伤残等级及伤残原因共26个标准。 | 月 | 024-****2013 | |
| 17 |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 | ****事务局 | 社会保障科 |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令第788号) 2.《财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5号) | ****财政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省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规〔2025〕17号)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退役军人发〔2026〕2号) |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 | 10188元/年。 | 月 | 024-****2013 | |
| 18 | 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助 | ****事务局 | 社会保障科 |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令第788号) 2.《财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5号) | ****财政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省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规〔2025〕17号)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退役军人发〔2026〕2号) | 建国前老党员 | 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12336元/年;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11148元/年;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600元/年。 | 月 | 024-****2013 | |
| 19 | 退役残疾军人丧葬补助费 | ****事务局 | 社会保障科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令第788号) | 退役残疾军人 | 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 | 月 | 024-****2013 | 按国家政策文件执行。 | ||
| 20 |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 | ****事务局 | 社会保障科 |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国令第787号) | 到人 | ****政府应当按照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 | 月或一次性 | 024-****2012 | 按国家政策文件执行。 | ||
| 21 | 优抚对象医疗费用补助 | ****事务局 | 社会保障科 | 1.《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 》(退役军人部发〔2022〕49号) 2.《财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3号) | ****财政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保障局《关于印发**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规〔2025〕16号) | **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 | 残疾退役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 一级至六级残疾退役军人住院治疗发生的费用,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优惠和医疗救助后剩余的部分(符合医保目录)、起付标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需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全额补助。对最高支付限额以上,且符合医保目录范围的部分给予适当补助。 1.在乡复员军人、2011年6月30日前享受定期抚恤的“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10000元; 2.七级至十级残疾退役军人8000元; 3.“两参”(参战参试)退役军人6000元; 4.带病回乡退役军人3000元; 5.2011年7月1日后享受定期抚恤的“三属”2000元。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享受医疗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日常门诊医疗补助为每人每年1000元,按季度发给本人,用于日常医药费支出补助。 | 季度、半年或年 | 024-****2013 | |
| 22 | 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 | ****事务局 | 社会保障科 |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令第788号) 2.《财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5号) | ****财政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省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规〔2025〕17号)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退役军人发〔2026〕2号) | 在乡复员军人 | 31434元/年。 | 月 | 024-****2013 | |
| 23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 ****事务局 | 社会保障科 |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国令第787号) | 《****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2〕29号) | 《****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铁政发[2012]27号) | 到人 | 经济补助标准按入伍时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额发给(含城乡义务兵优待金)。 | 一次性 | 024-****2012 | |
| 24 | 入朝民工民兵生活补助 | ****事务局 | 社会保障科 | ****财政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省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规〔2025〕17号)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退役军人发〔2026〕2号) | 入朝民工民兵 | 16440/年。 | 月 | 024-****2013 | ||
| 25 | 复员军人遗属生活补助 | ****事务局 | 社会保障科 | ****财政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省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社规〔2025〕17号)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退役军人发〔2026〕2号) | 复员军人遗属 | 11280元/年。 | 月 | 024-****2013 | ||
| 26 |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 | ****委员会 | 社会保障科 | 《中华人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到人 | 10元/月/父母或者一次2000元 | 月或一次性 | 024-****3511 | ||
| 27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 ****委员会 | 社会保障科 | 《****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印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23〕15号) | ****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提高我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辽卫发〔2022〕64号) | 到人 | 伤残:640元/月/人、死亡:810元/月/人。 | 年 | 024-****3511 | ||
| 28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委员会 | 社会保障科 | 《****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印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23〕15号) | ****财政厅 ******委员会《关于调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辽财教〔2012〕106号) | 到人 | 80元/月/人 | 年 | 024-****3511 | ||
| 29 | 育儿补贴 | ****委员会 | 社会保障科 | 《****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印发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发〔2025〕15号) | ****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印发〈**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发〔2025〕26号) | 到人 | 3600元/年/人。 | 年 | 024-****3511 | ||
| 30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建设局 | 社会保障科 |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社〔2023〕64号) 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 ****财政厅 ****建设厅转发《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23〕260号) | 到户 | C级危房每户不低于0.5万元,D级危房每户不低于2.5万元。 | 竣工验收合格后 | 024-****2703 | ||
| 31 |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补助 | ****民政局 | 社会保障科 | 《民政部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民发〔2025〕13号) | 1.****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民儿函〔2025〕65号) 2.****民政厅 ****财政厅 ****教育厅 ******保障厅《关于实施**省未满18周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政策的通知》(辽民函〔2022〕12号) | 到人 | 每月1000元,每年2月和8月寒暑假期间不发放助学金,每学年累计发放1万元。 | 月、季度 | 024-****1555 | ||
| 32 | 孤儿基本生活费(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 | ****民政局 | 社会保障科 | 1.《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 2.《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2〕179号) | 1.《****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22号) 2.****民政厅等十二部门《**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民发〔2019〕66号) 3.****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印发**省困难群众救助等2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24〕18号) 4.****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通知》(辽民发〔2024〕18号) | 《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市民发〔2026〕6号) | 到人 | 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每人每月 2467 元 ;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每人每月 2055 元。 | 月 | 024-****1555 | |
| 33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 ****民政局 | 社会保障科 | 1.《民政部 ****法院 ****检察院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部 司法部 财政部 医疗保障局 共青团中央 **妇联 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 2.《民政部 **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125号) | 1.《****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22号) 2.****民政厅等十二部门《**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民发〔2019〕66号) 3.****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印发**省困难群众救助等2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24〕18号) 4.****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通知》(辽民发〔2024〕18号) | 1.****民政局等十二部门关于转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铁市民发〔2019〕121号) 2.《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市民发〔2026〕6号) | 到人 | 集中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每人每月 2467 元 ;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每人每月 2055 元。 | 月 | 024-****1555 | |
| 34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 ****民政局 | 社会保障科 | 《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33号) | 1.****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印发**省困难群众救助等2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24〕18号) 2.****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辽民发〔2020〕36号) | 1.****财政局 ****民政局《关于转发 的通知》(铁市财〔2024〕23号) 2.****民政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铁市民发〔2020〕26号 3.《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市民发〔2026〕6号) **市最低生活保障、低收人家庭对象认定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省困难群众救助等2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到人 | 全市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752元/月;全市农村低保月保障标准607元/月。 | 月 | 024-****1502 | |
| 35 |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供养金 | ****民政局 | 社会保障科 | 《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33号) | 1.《****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47号) 2.****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通知》(辽民发〔2017〕46号) 3.****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印发**省困难群众救助等2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24〕18号) | 1.《****政府关于印发**市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铁政发〔2017〕18号) 2.****财政局 民政局《关于转发 的通知》(铁市财〔2024〕23号) 3.《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市民发〔2026〕6号) 关于印发**省困难群众救助等2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到人 | 全市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费月标准为978元;全市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费月标准为790元。 | 月 | 024-****1502 | |
| 36 | 临时救助金 | ****民政局 | 社会保障科 | 《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33号) | 1.****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印发**省困难群众救助等2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24〕18号) 2.****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省临时救助操作规程〉的通知》(辽民发〔2021〕34号) | 1.****财政局 ****民政局《关于转发 的通知》(铁市财〔2024〕23号) 2.****民政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市临时救助操作规程的通知文件》 (铁市民发〔2021〕10号) 关于印发**省困难群众救助等2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到人 | 临时救助金给付标准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挂钩,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受困情况和基本生活需求确定。 | 一事一议 | 024-****1502 | |
| 37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民政局 | 社会保障科 | 《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民发〔2021〕70号) | 1.《****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76号) 2.****民政厅 ****财政厅 ****联合会《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辽民发〔2021〕36号) 3.****财政厅 ****民政厅 ****联合会《关于印发**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24〕196号) 4.****民政厅 ****财政厅 ****联合会《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起始标准的通知》(辽民发〔2026〕16号) | 1.****民政局 ****财政局 ****联合会《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砖的通知》(铁市民发〔2026〕2号) 2.****政府《****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铁政发〔2016〕8号) 3.****民政局 ****联合会《关于印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市民发〔2016〕105号) | 到人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起始标准每人每月9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起始标准每人每月90元。 | 月 | 024-****1599 | |
| 38 | 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补贴 | ****民政局 | 社会保障科 | 《****办公厅 ****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42号) | 1.****财政厅 ****民政厅 ****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 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辽财社〔2015〕174号) 2.****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印发〈**省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护理补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25〕14号) 3.《****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3〕11号) 4.****民政厅《关于印发〈**省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津贴补贴申领工作规定〉的通知》(辽民保函〔2025〕46号) | 到人 | 每人每月50元。 | 月 | 024-****1538 | 按省级政策执行 | |
| 39 | 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的护理补贴 | ****民政局 | 社会保障科 | 《****办公厅 ****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42号) | 1.****财政厅 ****民政厅 ****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 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辽财社〔2015〕174号) 2.****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印发〈**省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护理补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25〕14号) 3.《****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3〕11号) 4.****民政厅《关于印发〈**省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津贴补贴申领工作规定〉的通知》(辽民保函〔2025〕46号) | 到人 | 每人每月50元 | 月 | 024-****1538 | 按省级政策执行 | |
| 40 | 高龄津贴 | ****民政局 | 社会保障科 | 1.《****办公厅 ****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42号) 2.《财政部 民政部 ****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财社〔2014〕113号) | 1.《****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3〕11号) 2.****民政厅《关于印发〈**省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津贴补贴申领工作规定〉的通知》(辽民保函〔2025〕46号) | 《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铁市民发〔2021〕19号) | 到人 | 低保人员中80到89岁人员每人每月50元;90到99岁所有老年人每人每月15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600元。 | 月 | 024-****1538 | |
| 41 | 精减退职职工救济费 | ****民政局 | 社会保障科 | 1.《国务院关于精减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问题的通知》(国内字〔1965〕224号) 2.《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的通知》(民城〔1982〕14号) | 1.《****办公厅****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调整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待遇标准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8〕85号) 2.****民政厅 ****财政厅 ******保障厅《关于提高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辽民发〔2018〕124号) 3.****民政厅 ******保障厅 ****财政厅 ****政府****委员会《关于调整全省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辽民发〔2024〕20号) | 《**市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铁市民发〔2026〕6号) | 到人 | 第一档每人每月平均标准802元;第二档每人每月平均标准752元;第三档每人每月平均标准697元;第四档每人每月平均标准643元。 | 月 | 024-****1538 | |
| 42 | 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 | ****委员会 | 经济建设科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硬投资”和“软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以工代赈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2025〕783号) | ****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免申即享发放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的通知》(辽发改区域〔2026〕15号) | 暂无 | 参与以工代赈项目务工群众 | 根据务工工种和当地用工实际确定。 | 月 | 024-****1216 | |
| 43 | 目标价格补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 | ****农业农村局 | 经济建设科 | 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完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41号) 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 ****储备局关于印发〈目标价格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30号) | ****财政厅 ****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统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经〔2017〕261号) | ****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6年生产者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铁市农〔2026〕72号) | 玉米、大豆生产者 | 根据各地审核上报面积测算资金规模,确定标准,按程序拨付。 | 年 | 024-****0302 | |
| 44 | 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补贴 | ****农业农村局 | 经济建设科 | 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 ****储备局关于印发〈目标价格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30号) 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 ****储备局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4号) | ****财政厅 ****委员会 ****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经〔2018〕639号) | ****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6年生产者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铁市农〔2026〕72号) | 稻谷生产者 | 根据各地审核上报面积测算资金规模,确定标准,按程序拨付。 | 年 | 024-****0302 | |
| 45 |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农村科 |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第四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农〔2026〕37号) | 正履行与财政会签程序,预计下周印发 | 正在制定中 | 待省厅下发相关文件后,依据省厅文件确定补贴对象 | 待省厅下发相关文件后,依据省厅文件确定补贴标准 | 年 |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产业发展科024****0255 | 按国家政策文件执行。 |
| 46 | 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交通补贴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农村科 | 《****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26号) | 《******保障厅 ****委员会 ****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 ****乡村**局 ****联合会关于印发〈**省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若干政策〉的通知》(辽人社〔2021〕25号) | 《关于做好全市有组织输出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就业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的通知》(铁市乡振〔2022〕9号) | 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 外出务工人员 | 乘坐飞机的按照票价的50%给予补助;乘船的按照票价的60%给予补助;乘坐火车(高铁、动车)的按照票价的70%给予补助;乘坐公共汽车的按照票价的80%给予补助****保障部门统一租用车辆发生的租车费参照该标准执行)。 | 一次性 | 市农业农村局帮扶科 024-****0260 | |
| 47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农村科 | 《****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 | 《****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6〕135号) | 《关于印发**市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市农〔2026〕58号) | 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国有农场职工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 补贴标准由各县结合补贴申报面积、资金总量确定补贴标准。 | 年 |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024-****0302 | |
| 48 | 耕地轮作休耕补助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农村科 | 《****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轮作休耕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6〕9号) | 《****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耕地轮作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6〕390号) |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6年耕地轮作工作的通知》 | 任务县组织与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轮作协议。 | 补助资金按照每亩150元。 | 年 |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024-****0302 | |
| 49 |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农村科 | 《****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 | 《****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24〕140号) | 《****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4-2026年**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市农发[2024]17号) |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的经营组织 | 定额补贴,各档次补贴额测算按照不超过上年同档次产品市场销售均价的30%、不超国家发布机具档次的最高补贴。 | 月 | 金农热线024-12316 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科024-****0307 | |
| 50 | 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农村科 | 《****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4〕3号) | 《****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合发〔2026〕254号) | 《转发 的通知》****农办发〔2026〕14号) ****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 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及服务对象 | 各环节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额不超过100元;脱贫地区、丘陵山区各环节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 | 年 | ****服务中心农村经济服务科024-****0560 | |
| 51 | 强制扑杀补助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农村科 | 《****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7〕35号) | 《****兽医局 ****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辽牧发〔2017〕267号) | 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净化、消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的所有者。我省纳入国家强制扑杀补助范围的疫病种类包括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结核病、包虫病、马鼻疽、马传贫和非洲猪瘟。 | 禽15元/羽、猪800元/头(非洲猪瘟12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鹿12000元/只,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 | 一次性 | 市农业农村局兽医科024-****0305 | 按省级政策文件补贴标准执行 | |
| 52 | 帮扶小额信贷贴息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农村科 | 《****总局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银行关于做好帮扶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金发〔2026〕2号) | 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下简称帮扶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 | 中央财政通过常态化帮扶资金按照贷款利息的70%给予贴息(贴息上限不超过2.5个百分点)。 | 待省级政策确定 | 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024-****0235 | 按国家政策文件执行。 | ||
| 53 | 雨露计划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农村科 | 《国家乡村**局综合司 ****办公厅 ****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2〕6号) | 《****乡村**局 ****教育厅 **省人社厅转发〈“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乡振发〔2022〕17号) | 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 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脱贫(监测)家庭。 | 每生每年3000元 | 学年 | 市农业农村局帮扶科 024-****0260 | ****农业农村厅相关文件执行 | |
| 54 |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农村科 | 1.《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3号) 2.《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0〕6号) | 《****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辽农畜〔2021〕65号) | 承担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 | 专业集中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分两档,猪体长(从猪的双耳耳根轮廓线间****中心点至尾根处的直线距离)30cm以下50元/头,体长30cm(含)以上80元/头;养殖场户自行分散处理的,由各地参照专业集中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给予适当补助。 | 年 | 市农业农村局兽医科024-****0305 | 按省级政策文件补贴标准执行 | |
| 55 | 肉牛增量提质补贴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农村科 | 1.《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6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6〕4号) 2.《****兽医局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6〕592号) | 《****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畜牧业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辽农办畜发〔2026〕538号) | 正在制定中 | **县肉牛基础母牛存栏10头及10****养殖场户 | 具体补助标准**县同财政部门依据项目期内**县补助对象犊牛实际出生数量确定(资金预先分配下达**县,项目结束后据实清算),肉牛补助标准原则上为1000-1500元/头,不超过1500元/头。 | 一次性 |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产业发展科'024-****0255 | |
| 56 |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 ****农业农村局 | 农业农村科 | 1.《****办公厅 ****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农机办〔2024〕5号) 2.《****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机办〔2024〕4号) | 1.《****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24〕176号) 2.《****农业农村厅 **省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加力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农机〔2024〕203号) 3.《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辽农机〔2025〕80号) | 《****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 关于印发**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市农发[2024]18号) |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按照不超过同类型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的30%测算确定。 | 月 | 金农热线024-12316 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科024-****0307 | |
| 57 |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 | ****水利局 | 农业农村科 | 1.《国务****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2.《****办公厅关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6〕20号) | 1.《****政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6〕44号) 2.****水利厅 ****财政厅 ****联合社《关于印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发放细则〉的通知》(辽水合〔2020〕37号) | 《关于下达**市2026****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直补发放和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铁市水利发【2026】3号) | ****水库农村移民 | 600元/人﹒年 | 年 | ****中心移民科024— ****0673 | 1.2026年6月30日后扶政策实施20年到期,2026年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核定的农村移民按每人300元标准发放,扶持20年为止;对2006年7月1****水库搬迁核定的农村移民按每人600元标准发放。 2.设置5年过渡期。对已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扶持期限在现有基础上**5年,扶持标准每人每年600元。 |
| 58 | 小型水库库管员补助 | ****水利局 | 农业农村科 | 《水利部关于进一****水库管理主要职责及运行管理人员基本要求的通知》(水建管〔2013〕311号) | 1.《****水利厅 ****财政厅****水库管护人员队伍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水合〔2014〕5号) 2.《****水利厅关于印发**省****水库库管员管理及考核办法的通知》(辽水农水〔2016〕184号) | 水利部门****集团、****水库库管员 | 1.日常库管员:省级补助平均8000元/人﹒年、省级年终一次性奖励资**均1800元/人﹒年; 2.临时库管员:省级补助平均2650元/人﹒年、省级年终一次性奖励资**均600元/人﹒年 | 月、季或年 | 市水利局建管科024-****0915 | ||
| 59 | 退耕还林还河补助 | ****水利局 | 农业农村科 | 1.《****财政厅 ******管理局 ****水利厅关于印发辽河**保护区河道综合治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政农〔2016〕622号) 2.《****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辽河流域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辽政办〔2019〕42号) | 《**市辽河流域生态封育工作实施方案》 | 退耕(林)农户 | 600元/亩﹒年(其中:对辽河保护区的退耕还河的家庭承包耕地,省每年亩均补助600元;对辽河干流(含**河)新增生态封育区补助标准参照原标准执行,由省和市分别按照80%和20%比例承担,不足部分由市、县(市、区)政府自筹资金解决。) | 年 | ****中心江河科024-****0673 | ||
| 60 | 村级水管员补助 | ****水利局 | 农业农村科 | 1.****水利厅 ****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工程计划的通知》(辽水合〔2012〕14号) 2.****水利厅 ****财政厅《关于印****服务站库房建设、仪器设备购置和村级水管员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水合〔2012〕22号) | 村级水管员 | 按照平均1万元/人﹒年的标准。其中,省对少数民族地区和重点贫困县按照不高于80%比例补助;对辽西北三市(**、**和**)按照不高于70%比例补助;其他地区按照不高于60%比例补助。 | 月、季或年 | 市水利局农水科024-****0946 | |||
| 61 |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 ****建设局 | 自然**和生态环境科 |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建设部令第11号) 2.《****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 | 《****财政厅 ****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城镇保障性**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环规〔2024〕5号);《**省保障性**工程建设和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77号) | 《**市公共租赁住房指导意见》 | 符合条件且没有实物配租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享受租赁补贴保障 | ****政府制定的补贴标准 | 按季度发放 | 024-****2708 | |
| 62 |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 ****管理局 | 自然**和生态环境科 | 《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 1.《****财政厅 ****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环〔2022〕263号) 2.《****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受灾人员生活救助指导标准〉通知》(辽民发〔2018〕56号) | 受灾人员 | 人均不低于90元。 | 年 | 024-****2316 | ||
| 63 | 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 | ****管理局 | 自然**和生态环境科 | 《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 1.《****财政厅 ****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环〔2022〕263号) 2.《****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受灾人员生活救助指导标准〉通知》(辽民发〔2018〕56号) | 受灾人员 | 每人每天补助20元 | 一次性 | 024-****2136 | ||
| 64 | 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到人到户) | 铁****服务中心 | 自然**和生态环境科 | 《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修订 的通知》(财资环〔2024〕159号)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 | 《****财政厅 **省林草局关于修订〈**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辽财环规〔2025〕15号) | 非国有林林权权利人 | 国家补偿标准为16元/亩,省级补偿标准为8元/****自然保护区11元/亩),用于保护管理和经济补偿。 | 年 | 024-****0533 | ||
| 65 |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助 | ****草原局 | 自然**和生态环境科 | 1.《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5〕153号) 2.《自然**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 | 《****财政厅 **省林草局关于修订〈**省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辽财环规〔2025〕14号) | 退耕农户 | 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限**5年,补助标准为500元/亩,每年100元。 | 年 | 024-****2352 | ****林业局 | |
|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助 | ****草原局 | 自然**和生态环境科 | 1.《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5〕153号) 2.《自然**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 | 《****财政厅 **省林草局关于修订〈**省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辽财环规〔2025〕14号) | 退耕农户 | 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限**5年,补助标准为500元/亩,每年100元。 | 年 | 024-****3579 | **县林草局 | ||
|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助 | ****草原局 | 自然**和生态环境科 | 1.《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5〕153号) 2.《自然**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 | 《****财政厅 **省林草局关于修订〈**省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辽财环规〔2025〕14号) | 退耕农户 | 补助标准为每年100元/亩。 | 年 | 024-****2347 | ****林业局 | ||
| 66 |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助(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 | ****草原局 | 自然**和生态环境科 | 《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5〕153号) | 《****财政厅 **省林草局关于修订〈**省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辽财环规〔2025〕14号) | 退耕农户 | 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每亩退耕地补助100元,自政策到期次年起分五次下达,每年20元。 | 年 | 024-****2352 | ****林业局 | |
|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助(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 | ****草原局 | 自然**和生态环境科 | 《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5〕153号) | 《****财政厅 **省林草局关于修订〈**省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辽财环规〔2025〕14号) | 退耕农户 | 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每亩退耕地补助100元,自政策到期次年起分五次下达,每年20元。 | 年 | 024-****3579 | **县林草局 | ||
| 67 | 困难职工家庭生活救助 | ****工会 | 1.《财政部关于印发〈职工困难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22〕377号) 2.《****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20〕13号) 3.《****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总工办发〔2022〕21号) | 《转发《****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印发《****工会〈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标准》《****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工办发〔2020〕45号) | 困难职工家庭 | 按照**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不同困难类别分别确定。 | 年 | ****工会 | 按国家政策文件执行。 | ||
| 68 | 困难职工家庭大病救助 | ****工会 | 1.《财政部关于印发〈职工困难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22〕377号) 2.《****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20〕13号) 3.《****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总工办发〔2022〕21号) | 《转发《****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印发《****工会〈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标准》《****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工办发〔2020〕45号) | 困难职工家庭 | 补助不超过医疗医药费用个人承担部分。 | 年 | ****工会 | 按国家政策文件执行。 | ||
| 69 | 困难职工家庭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 | ****工会 | 1.《财政部关于印发〈职工困难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22〕377号) 2.《****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20〕13号) 3.《****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总工办发〔2022〕21号) | 困难职工家庭 | 市总工会研究确定。 | 年 | ****工会 | 按国家政策文件执行。 | |||
| 70 | 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助学救助 | ****工会 | 1.《财政部关于印发〈职工困难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22〕377号) 2.《****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20〕13号) 3.《****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总工办发〔2022〕21号) | 《转发《****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印发《****工会〈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标准》《****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工办发〔2020〕45号) | 困难职工家庭 | 按照**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不同困难类别分别确定。 | 年 | ****工会 | 按国家政策文件执行。 | ||
| 71 | 彩票公益金 支持低收入妇女 “两癌”救助 | ****联合会 | 行政政法科 | 《财政部 **妇联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行〔2025〕422号) | ****联合会 ****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妇通〔2026〕4号) | 到人 | 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妇女每人一次性救助1万元。 | 年 | 024-****553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