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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53**县白鹿镇(川渝界)至符阳街道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cvAkiSGKBByLaLDrMSMm4Qpwd=ngbb
提取码:ngbb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联系建设单位申请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830-****038
电子邮件:****@qq.com
通讯地址:**市**区交投大楼2116
环评单位:**大学
联 系 人:罗工
联系电话:133****5637
电子邮件:****@qq.com
通讯地址:**省**市一环**一段24号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cvAkiSGKBByLaLDrMSMm4Qpwd=ngbb
提取码:ngbb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泸****服务中心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