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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仓”茶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区****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对**市**区“**仓”茶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实施**市**区“**仓”茶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安府办函〔2026〕370号)的文件精神,为响应国家乡村**战略和**区“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有效解决**镇茶产业粗放种植与生态退化痛点,推动茶产业向标准化、智能化、品牌化、文旅化转型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意**市**区“**仓”茶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美村。
项目占地65亩,总建筑面积9066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茶叶共享加工车间7400平方米;****中心22920平方米(设5000平方米公益仓);物流中心25300平方米,****中心3880平方米;配套走廊通道3369平方米。同步建设联农带农综合服务平台23100平方米,****停车场4700平方米,以及给排水、电力、消防和必要的后勤服务等设施。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36410.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139.05万元(含设备费用192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93.68万元,预备费用2394.62万元,建设用地费2683.34万元,建设期利息1400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及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外,缺额部分由区财政统筹安排和企业自筹解决。
四、项目初步设计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后,项目投资概算报我局核定。
五、项目建设期为32个月。
六、项目的**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6-445103-04-01-882667
七、项目要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施工过程要严格程序,落实各相关安全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确保安全。
八、项目单位及时向统计部门申报项目入库。
九、如需对本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作 较大变更的,请根据《****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潮府规〔2025〕9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
附: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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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统计局、区市监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分局、区监委办 ,陈捷同志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鉴于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等估算金额达到国家规定的招标标准,鉴于项目单位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核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请按照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