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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27MB1G74575Y | 建设单位法人:普珍 |
| 张文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 **自治区**市**县工卡镇1号 |
| **县门巴乡仁多岗村集中供水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4-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不含供应工程;不含村庄供应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10-D4610-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市**县门巴乡仁多岗村 |
| 经度:92.237050 纬度: 30.10024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18 |
| 拉环评审〔2025〕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800 |
| 25.89 | 运营单位名称:****人民政府 |
| 115********933270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091MAB03AAC2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91MA6TE3ED4B | 竣工时间:2025-12-31 |
| 2026-0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2-01 |
| 2026-07-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707rsaQA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由取水系统、水质净化消毒系统、输配水系统、管道配套建筑物以及入户取水点等组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岸边式侧向廊道辐射集水取水口1座;****水厂1座(包含2座水池、加药间、一体化净水设备、管理用房、送水泵房以及配套附属);敷设DN25~DN140PE管道共计23190m;**管道闸阀井14座;**防冻取水点366座;管道跨河6处,管道穿路8处,**高位水池1座。 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为解决门巴乡仁多岗村4个小组居民生活用水,****政府****机关、商户、学校、卫生院、派出所等居民的生活饮用水。本项目现状年为2023年,现状人口共计2878人;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设计年限为13年,人口增长率为10‰,预测人口为3261人。 设计供水保证率95%,设计供水规模532.46m3/d,取水口取水量为559.08m3/d。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由取水系统、水质净化消毒系统、输配水系统、管道配套建筑物以及入户取水点等组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岸边式侧向廊道辐射集水取水口1座,供水方式由重力自流供水调整为水泵加压供水; ****水厂1座(包含2座水池、加药间、一体化净水设备、管理用房、送水泵房以及配套附属);由于局部线路走向调整、增加了6段支管,实际敷设DN25~DN140PE管道共计31081m;**管道闸阀井22座;**防冻取水点366座;管道跨河6处,管道穿路8处,**高位水池1座。 供水范围和供水人口不变,供水规模为532.46m3/d(高峰时段40~50m3/h、低峰时段10~20m3/h)。 |
| 输水管道、供水管道总长度增加约7891m、管道闸阀井增加了8座。应当地村民要求(如不同意在村民房屋周边开挖埋设管道、不同意临时占用农田等),管道走向局部进行了调整,避开了村民房屋、农田等;同时,设计阶段供水支管及入户管道均为估算,实际修建过程中有所增加。由于管道总长度增加,配套管道闸阀井增加了8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程设计供水流程:取水口→引水主管→水厂净化→输水主管→送水泵房→配水主管→配水支管→入户管→接水点;****设备处理工艺为混合、絮凝、沉淀、过滤常规净水处理工艺流程。 | 实际建设情况:****水厂运营单位及实际调查,本项目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和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未发生变更。为防止电解法二氧化氯发生器发生故障,在加药间增加了一个二氧化氯加药罐备用。 |
| 为防止电解法二氧化氯发生器发生故障,在加药间增加了一个二氧化氯加药罐备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沉淀池须采取土工膜防渗,施工结束后拆除;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工程沿线村民自建旱厕或公厕收集,不外排;取水口施工需设置导流围堰;拟设取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施工场地、施工营地、堆料场等临时工程以及旱厕、沉淀池等临时设施。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收集,定期清掏至周边草地施肥,不外排;沉淀池排泥水和反冲洗废水,均经回收池沉淀后,上清液回流至絮凝沉淀池,不外排。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加药加氯间、污泥处理间、化粪池、沉淀池、发电机房等区域必须按相关规范落实防渗措施,保证构筑物质量,防止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施工场地四周设置硬质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实行封闭施工;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穿过密集****政府段、仁多岗村等)的运输道路洒水;运输车辆严格限速行驶;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风沙天气在环境敏感地段施工时应采用喷洒水的湿法作业方式,以降低作业面的扬尘污染,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和清运;施工现场内空置、暂不开挖或已开挖完的场地内应进行有效覆盖或进行洒水降尘;选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确保施工期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26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使用优质燃料,加强通风;化粪池采用地埋式,加强卫生管理及厂区绿化。 (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对管道、建材等构件装卸严禁抛掷;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位置;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减震措施,加强施工机械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低运行噪声。施工期噪声排放限值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运营期通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强化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运往**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堆放。包装袋、钢材、PE管等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设置分类收集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工程产生的弃方用于回填,不设弃渣场。施工期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应的标准。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等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至门巴乡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沉淀池泥沙干化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周边低洼处填埋。 | 实际建设情况:(1)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收集,定期清掏至周边草地施肥,不外排;沉淀池排泥水和反冲洗废水,均经回收池沉淀后,上清液回流至絮凝沉淀池,不外排。 (2)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使用优质燃料;化粪池采用地埋式,加强了卫生管理及厂区绿化。 (3)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了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 (4)包装袋、钢材、PE管等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设置分类收集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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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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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 | 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收集,定期清掏至周边草地施肥,不外排 | / |
| 1 | 减震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功能区标准 | 设备全部安装于室内,安装时加装减震垫 | ****水厂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厂界噪声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
| 1 | 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垃圾、消毒剂包装袋设垃圾分类收集桶收集后运往当地垃圾收集点处置。 | 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垃圾、消毒剂包装袋设垃圾分类收集桶收集后运往当地垃圾收集点处置。 |
| 1 | 植被保护措施: ①优化工程选址选线,管道选线时尽量避开乔木、灌木林地等植被生长良好的区域,尽量避免占用耕地; ②根据供水管道管径、工程区沿线地形地貌等特征,确定管道沿线一般段作业带宽度控制在4m以内;管沟开挖等需使用机械作业时,尽量选择型号较小的设备,缩小作业带宽度; ③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对占地范围内林草地、耕地的表土进行剥离养护,剥离的表土就近堆放于管沟一侧,用于施工结束后供水管道沿线、蓄水池周边生态恢复;项目表土剥离面积3.97hm2,剥离厚度约15cm,剥离总量约5955.0m3。 ④施工进场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工地及周边地区,设立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科普性宣传牌,包括生态保护的科普知识、相关法规、本项目拟采用的生态保护措施及意义等。 ⑤规范施工人员及车辆进出,要求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固定行车路线,不能随意下道行驶或另行开辟便道,碾压草皮,避免造成生态破坏范围的扩大。 ⑥项目建设中尽量减少开挖量,做到挖填平衡,在施工过程中应边开挖、边运输、边回填、边碾压、边采取防护措施。对临时堆土和堆放的施工材料进行临时遮盖防护。 ⑦项目施工应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临时占用土地尽快实施恢复,尽量减小施工区生态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⑧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管道施工沿线两侧扰动区域进行迹地平整,临时道路、施工场地、管道施工沿线两侧扰动区域生态恢复采取回覆表土、撒播草籽、种植灌木丛等方案,管道上部区域播撒草籽进行生态恢复。 动物保护措施: ①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管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②调整工程施工时段和方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进行施工;严格控制工作人员活动范围;减少对动物的影响。 ③设置野生动物保护警示牌,严格执行避让和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林业部门报告,使动物能得到有效保护。禁止在禁猎区毁巢、取卵、射猎,排放污水、废气,制造噪音以及实施其他破坏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行为。 ④涉水施工工程必须修建导流围堰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围堰,恢复水生生物生境。由于进行施工导流、围堰填筑等施工时,会对河流河床、底质造成影响,从而影响底栖生物的分布和生存,施工过程中要遵循“不动、少动”的原则,尽量做到不破坏河床、底质,对于无法避免的占用开挖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对水生生境的扰动。 临时占地恢复措施: ①鉴于高原生态环境脆弱以及区域植被自然恢复过程缓慢等原因,施工过程中应贯彻“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对策。合理、科学地规划和设计施工场地,严格规定行车路线,限制人为活动范围,尽量减少施工活动过程对地表植被的影响破坏。 ②本项目施工场地建设时不进行地面硬化,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建筑及时进行拆除,对能进行利用的进行回收再利用,不能进行利用的运往县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堆放。 ③施工结束后及时回覆表土,对管道沿线、临时道路及施工场地等区域进行绿化恢复,草籽选用当地物种:固沙草、沙蒿、苜蓿、白草、三刺草等进行植被恢复。播种时间选在施工结束后的4~8月份左右,并及时进水洒水养护。 | 植被保护措施: ①工程选址选线尽量避开了=灌木林地等植被生长较好的区域; ②管沟开挖、回填施工选用小型机械,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 ③管道施工前对管道沿线采取了表土剥离措施,表土就近堆放,施工结束后回覆表土并播撒草籽; ④施工进场前开展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⑤施工期间施工车俩按固定路线行驶,未随意碾压植被; ⑥施工期间挖方及时回填并夯实,减少了土方裸露在外的时间; ⑦施工结束后及时回覆表土并播撒草籽开展植被恢复,根据调查,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在5~7月间已在取水口周边、管道沿线、净水厂周边等扰动区开展了三次播撒草籽,草种以垂穗披碱草、灰藜等为主,目前大部分区域植被恢复良好,局部区域草籽发芽率偏低。 动物保护措施: ①施工进场前开展了动物保护等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施工期间未出现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的情况; ②施工期夜间未施工; ③施工期间未出现毁巢、取卵、射猎等违法行为; ④涉水施工锈住了导流围堰,取水口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了围堰等临时构筑物; 临时占地恢复措施: 施工结束后及时回覆表土并播撒草籽开展植被恢复,根据调查,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在5~7月间已在取水口周边、管道沿线、净水厂周边等扰动区开展了三次播撒草籽,草种以垂穗披碱草、灰藜等为主,目前大部分区域植被恢复良好,局部区域草籽发芽率偏低。 |
| 1 | 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制度。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及应急事故处置机制,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降低环境风险;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要求,实施日常环境管理报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建设单位应留存施工期环保工程施工时的影像资料及台账,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施工工期加强机械设备和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证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 企业环境风险小,已委托相关单位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按照要求对加药间、柴油发电机房地面等区域采取防渗措施;定期对机械设备和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证正常运行。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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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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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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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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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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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