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三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710
传真电话:0954-****005
通讯地址:******生态环境局**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县粮食烘干项目
建设地点:**县**乡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供销社****中心现有地块和设施,**粮食烘干项目,设计年烘干粮食6000t(120t/d),主要建设内容:**一座540m2钢结构密闭烘干房,内置烘干机、上塔提升机、圆筒初清筛、上筛提升机等设备,原料及成品库房、管理用房利用原有设施,烘干机为2t/h的燃生物质热风炉,配置低氮燃烧器、除雾器和1套布袋除尘器,项目用地面积4589m2,全部为临时用地,项目总投资4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施工期主要为钢结构建设和设备安装,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装卸粉尘、烘干粉尘、筛分粉尘及生物质热风炉燃烧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装卸粉尘采取设置密闭粮仓、降低装卸等措施进行防治;生物质热风炉配置低氮燃烧器(NOX控制效率30%),生物质热风炉燃烧废气、筛分粉尘、烘干粉尘经除雾器后通过管道收集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9%),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重点区域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处理站处理后排放;主要噪声设备均置于室内,并采取基础减震、消声、定期维护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项目生产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杂杂质、收尘灰、等,全部外售给**县****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环境局**分局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