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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6****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8月7日-2026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7158
传真:****6276
电子邮箱(可选):****@163.com
通讯地址:****开发区石珠路388****中心5楼环保窗口
邮编:3115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县后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起点合村乡瑶溪村,终点分水镇怡华村 | **** | ****公司 | ****在****,**县后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环评要求做好施工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陆生生态和水生生态的保护。 四、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自主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涉及其他应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意见)方可实施的,请另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批准(同意)。 二、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须重新报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