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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公司年产300万双休闲鞋及模具制造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审查,该地块位于**市云周街道,杏垟路以西,园区六路以东,地块编号为C-4,地块总指标如下:建设用地面积4927.00㎡,总建筑面积35577.8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471.50㎡),计入容积率面积31471.50㎡,容积率6.64,建筑密度57.77%,机动车停车位72辆,非机动车停车位65辆(其中,电动自行车33辆(含电动自行车充停车位21辆))。现予以公示(详见附图)。
根据《**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四十七条规定,凡是与该建设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可在公示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行政审批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6年8月8日至2026年8月17日。
联系电话:****6739 ****1200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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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