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依据申请人****提交的确权登记申请、权属来源材料及权籍测绘成果,****已完成了该宗地的权属调查核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宗地坐落:永****社区回龙街 41 号(原门牌号 37 号);
2.四至界限:**刘万学户、南至卓维东户、西至****户、****停车场内部联道;
3.宗地面积:48.30m2
4.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5.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6.沿用时间:1986年沿用至今。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拟将该宗地依法确定为国有土地,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宗土地权属、界址、面积、用途及确权事项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申请,并真实、完整提交相关权属佐证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公告期满,经审核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县自然自然局****人民政府对该宗地进行权属确定。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15个工作日(不包含国定假日及周末),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公示地点:****人民政府网站,****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宗地现场同步公告;联系地址:****广场步行街 25 号;联系电话:0870-****473;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
附件:宗地图.pdf
****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