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市金城**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缓解**公共区域充电难问题,提升城市便民服务能级,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以下简称 招商方 / 甲方 )现就**市金城**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一期项目分三个标段公开招商,择优确定全额投资、建设、运营**企业(以下简称 投资方 / 乙方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市金城**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一期项目
(二)标段详细信息
一标段:****体育馆充电桩项目
****,规划停车位约 200个,场内配套停车道闸,停车场由招商方统一运营管理;场地现有少量充电桩,本次招商主要工作为新增直流快充充电桩及配套配电、监控、消防设施。
二标段:原五金站地块充电桩项目
场地位于**市**区**路 12 号机****批发站宗地),土地面积约 30000㎡,属招商方已征收闲置土地。待利用空地,场内无任何充电设施;投资方需完成场地平整、车位划线、电力改造、充电桩全套建设及场站标准化改造,同时投资方应考虑土地权属问题可能造成的投资风险。
三标段:****图书馆充电桩项目
场地位于**区东江镇百旺路 13 号东侧****服务中心****停车场,规划停车位约 50 个,配套停车道闸,停车场运营权属招商方至 2034年 1 月 15 日,招商方享有到期有限续约权;场内现有少量充电桩,本次以新增快充桩、升级配套设施为主。
(三)场地与建设通用约定
本项目场地仅用于新能源汽车直流充电经营,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场地用途、转租、转包、分拆经营权,不得增设洗车、维修、商品售卖等无关经营业态。
项目全部建设审批、电力报装、市政开挖、消防报备、设备检测、政府充电平台备案等手续由乙方全权办理,全部费用、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招商方仅配合提供场地权属、场地使用证明等基础资料。
乙方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自行承担踏勘交通、测量、检测等全部费用,招商方不统一组织集中踏勘。
**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政府征收、重大公共项目建设等不可抗力 / 行政行为需提前收回场地的,招商方提前 30 日出具书面通知,乙方须在收到通知后 30 日内无条件完成设备拆除、场地清理、恢复原状并交还场地;乙方自有充电桩设备由乙方自行清运处置,招商方不做任何资产补偿、装修补偿、投资补偿。
项目建设、运营全过程产生的电费、水费、设备维保、人员薪酬、保险、税费、消防耗材、场地保洁、监控运维等所有成本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二、招商资格条件
主体资质: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运营、维修、充电服务相关类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公司不得单独报名。
经营业绩:近 3 年内具备至少1****停车场****电站完整建设运营案例,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场站实景、运营台账等佐证材料;拥有持证电工、安全管理员、专职运维服务团队。
信用与合规:近三年无重**全生产责任事故、行政处罚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报名时须同步提交 信用中国 企业信用查询承诺函。
资金保障:具备全额投资本标段充电桩建设、改造、运维的资金实力,能够独立承担建设期、运营期全部投入与经营风险。
保证金要求:每个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多标段报名须按标段分别足额缴纳;未按要求缴存保证金的,招商方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805********0003
材料真实性承诺:乙方对所有报名文件、资质、业绩、报价资料真实性负全部法律责任,一经查实存在伪造、虚假材料,立即取消参 ⒅醒∽矢瘢皇胀侗瓯Vそ穑A糇肪糠稍鹑稳ɡ
三、建设标准与硬性要求
(一)工期要求
**协议签订之日起90 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充电桩设备采购、安装、配电施工、消防配套、调试、第三方检测、政府充电监管平台接入、整体竣工验收并正式对外运营;逾期未完工投产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招商方有权单方面取消**、没收保证金、清场离
(二)设备与建设规范
充电桩、配电柜、电缆、消防设备须符合《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现行强制标准,设备具备完整3C认证、型式检测报告。
场站配套:同步建设高清全覆盖监控、照明、消防灭火装置、安全警示标识、充电收费公示栏、应急物资箱;二标段地块需完成车位硬化、标线、排水、隔离防护等场地改造。
数据接入:如有需要,乙方充电运营平台须无条件对接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实时上传充电订单、设备状态、交易数据、故障记录,开放完整数据接口供招商方监管核查。
(三)最低建设基数
单个标段直流快充桩不少于 5 台(合计 10 把充电枪),低于该数量方案直接不予评审计分。
四、运营管理硬性要求
运维体系:建立7 24小时运维与客服机制,设备故障报修 30 分钟内响应,**场站2小时内到场处置;建立日巡检、周保养、季度检修台账,保障充电桩综合完好率 95%。
收费管理:充电服务费、电费标准严格遵守**充电价格监管政策,在场站入口、每台充电桩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公示;不得乱加价、捆绑收费、私收现金,全部交易线上可追溯、台账可核查。
客户服务:设立官方投诉热线,投诉 24 小时内响应处置,建立用户回访机制,持续提升场站服务满意度;主动配合招商方、市场监管、发改部门开展价格、服务检查。
安全主体责任:乙方为场站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用电安全、车辆充电安全第一责任主体;须足额投保场站财产险、第三者责任险、充电设备产品责任险;制定触电、车辆起火、极端雷雨、设备短路、群众纠纷全套专项应急预案,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并留存记录。
场站秩序管理:负责充电车位防燃油车占位治理、现场车辆疏导、场地日常保洁,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停车场统一车辆管理规则。
禁止条款:严禁通过限流、锁桩、恶意调价等方式损害群众权益;不得利用场站从事传销、违规引流等违规经营活动。
五、**模式、收益结算规则
(一)投资模式
乙方全额自筹资金完成标段内场地改造、充电桩、配电、消防、监控等所有配套设施投资、施工、验收;**期内充电桩及配套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期满乙方自行拆除清运。
(二)收益分成规则(保底 + 分成,就高结算)
保底场地租金:按实际投入使用充电车位核算,基础底价 75 元 / 车位 / 月,报价不得低于底价。
充电服务费分成:按场站全部充电服务费总收入计提,基础分成比例 20%,报价不得低于底价。
结算规则:每月核算当期保底租金总额、充电服务费分成总额,两项金额取较高值作为乙方当月应付招商方费用,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乙方 10 日内足额转账支付;逾期支付按每日 0.5‰计收违约金,拖欠超 30 日招商方有权终止**。
结算票据:乙方结算时须向招商方开具合规增值税发票,招商方同步出具收款凭证,完整财务台账双方留存备查,招商方有权随时核查乙方充电交易后台数据。
(三)**期限
单标段**期限最长不超过 7 年;**期满前 3 个月双方开展运营综合评估,运营达标、无重大违约、群众满意度良好的,乙方享有优先续约协商权。
六、招商报名、评审流程
(一)报名事项
报名周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每七个工作日集中截标评审一次,每个标段单独报名,直至三个标段全部完成招商。
报名地址:**市**区金碧路 25 ****集团 2 楼 201 ****办公室。
报名文件要求:全套材料密封加盖企业鲜章,包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合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标段建设运营方案、收益报价函、信用承诺函等;一式两份,正本 1 份、副本 1 份。
参选费用:企业报名、编制方案、现场踏勘、投标全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参选企业自行承担,无论中选与否招商方不予补偿。
(二)综合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总分无上限)
评审小组由招商方内部专业人员组成,仅对通过资格初审、报价满足底价门槛的有效方案打分,打分标准如下:
|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及打分细则 | 淘汰规则 |
| 1 | 资格与文件合规性 | 资格不符、文件未密封盖章、材料缺失直接废标,不进入打分环节 | 硬性否决项 |
| 2 | 收益报价合规性 | 保底租金低于 75 元 / 车位 / 月、服务费分成低于 20%,直接废标 | 硬性否决项 |
| 3 | 收益报价得分(合计 40 分基础,可加分上不封顶) | ①保底租金:底价 75 元得 20 分,每上浮 1% 加 1 分 ②服务费分成:底价 20% 得 20 分,每上浮 1% 加 3 分 | 无上限加分,报价越高分值越高 |
| 4 | 充电桩建设配置得分(基础 20 分,加分上不封顶) | 1. 基础门槛:不少于 5 台快充桩(10 枪)得 20 分,每多 1 台快充桩加 2 分 2. 单桩功率加分(单桩仅取一档,不重复计分): ①达到120kW 整桩:每台 加 2 分 ②达到160kW 整桩:每台 加3 分 ③达到240kW 整桩:每台 加 4 分 ④达到360kW 液冷桩:每台 加5 分 ⑤达到600kW 液冷桩:每台 加 7 分 ⑥比亚迪闪充桩:每台 加 10 分 | 快充桩不足5台直接不计算本项分值 |
| 5 | 运营管理方案(满分 10 分) | ①9-10 分:方案体系完整,设备运维、客服、安全、应急、结算、占位治理全流程量化,可落地性极强,配备台账、巡检、应急全套制度 ②7-8 分:方案框架完整,各板块具备基础管理措施,具备基本可操作性 ③5-6 分:方案内容简略,仅简单描述管理内容,落地措施不足 ④0-4 分:方案空洞、无专项安全 / 运维 / 应急内容,直接低分 | 无 |
(三)结果评定规则
评审小组按每个标段各参选企业总分从高至低排序,****一中选候选人;总分相同情况下,充电设备功率配置得分高者优先。
评审结束后招商方按内部决策流程确认最终中选单位;评审全过程不对外公开细节,参选企业不得向评审人员询问打分、评审内部资料,招商方不做未中选原因解释。
中选公示:确定中选人后在招商方办公场所张贴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发放中选通知书。
七、保证金、履约保障与合同履约约定
(一)投标保证金退还规则
未中选企业:中选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
中选企业:双方签订正式**协议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参选企业提供虚假材料、恶意串标、扰乱评审秩序;评审确定中选后单方放弃标段**。
(二)履约保证金补充约定
中选人签订**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按单个标段人民币20000元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期满无欠费、无设备损毁、无安全事故、无违约行为,场地完好交还后无息全额退还;存在欠费、安全事故、场地损坏、提前单方解约等情形,招商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抵扣损失,不足部分另行追偿。
(三)违约责任补充
乙方逾期完成建设投产,每逾期一日按标段总投资 0.3‰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招商方有权解除**、清 ⒚皇毡Vそ稹
乙方拖欠保底租金、服务费分成超过 30 日,招商方可暂停充电桩运营权限,单方终止合同,乙方自行拆除设备并赔偿招商方经营损失。
运营期发生充电起火、触电等安全事故,全部赔偿、行政处罚、民事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造成招商方场地、设施损毁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全额赔付。
乙方擅自转包、变更场地用途,招商方立即解除**,没收全部保证金,限期清
八、其他重要事项
招商方仅协助乙方出具场地相关证明材料用于手续办理,不承担任何建设、运营、安全、投资风险,项目全部经营盈亏由乙方自负。
**期内乙方可依规申报充****政府补贴,补贴资金全部归乙方享有,但须同步接受招商方对补贴落地、场站运营的监督核查。
本公告所有条款为**协议核心基础条款,中选人不得拒绝将公告约定写入正式**合同;双方后续权利义务、细化权责以签订书面《充电桩建设运营**协议》为准。
本招商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九、联系方式
招商单位:****
单位地址:**市**区金碧路25****集团 2 楼 201办公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8-****640、177****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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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