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深圳市南山区工程造价管理站工程造价协审服务采购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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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工程造价协审服务采购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工程造价协审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评分项“类似项目业绩”中“合同签订时间或成果文件落款时间为准”修改为:“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评分项“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协审负责人、驻场人员除外)”中“如同一人同时参与多个协审项目,则只能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得分。”修改为:“如同一工程造价编制或审核工作经验多名团队成员参与的,可以按参与成员数量累计计分,同一人参与多个工程造价编制或审核项目只计算一次,以得分最优情况计分。”

3、评分项“供应商履约评价情况”中“如同一事项获得多个等级评价的,按照最高等级评价计分,不可重复计分。”修改为:“每份有效合同依据其取得的最高等级履约评价仅计分一次,按照最高等级评价计分,不可重复计分。”;结合供应商提问情况,补充以下内容:“提供履约评价证明材料:(1)履约评价形式可以为纸质履约评价证明扫描件(须加盖****政府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履约评价信息截图(须同时提供网址链接及截图,截图应清晰可辨);(2)如提供纸质履约评价证明扫描件,出具履约评价的单位须与合同甲方(采购方)名称一致,且履约评价须加盖出具单位公章。若出具履约评价单位与合同甲方(采购方)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任一证明材料:①履约评价出具单位与合同委托方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扫描件;②合同委托方名称变更的工商登记或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扫描件。无法提供有效关系证明或变更证明的,该履约评价不予认可;”

4、采购文件中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四、类似项目业绩”表格参考格式修改为标书代写

“四、类似项目业绩

1.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序号

委托政府部门

合同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备注

1

2

注:此表所填类似项目业绩须符合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类似项目业绩”评分准则第1点要求,并按评分准则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8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2.项目对原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替换为新的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重新下载招标文件,根据新的招标文件制作上传投标文件,以免影响项目投标。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花园人才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0755-****0515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社区高**六道27号兰光科技大厦B302

联系方式:188****6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188****6125

系统技术支持:0755-****8999转1转1

****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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