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润科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毛集实验区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审批
安徽-淮南-凤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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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其他,其他,中文,公示,环境保护,服务环节,其他,服务环节,其他
2026-08-07 16:14
****管委会
2026-08-07
****毛集实验区特****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毛集实验区特****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07 16:14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毛集实验区特****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省******合实验区夏集镇刘楼村;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约26.89hm2,建设育种育雏区、蛋鸭生产区和管理及后勤区,项目建设完成后,年存栏蛋鸭60万只。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本项目厂区内运营期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湿鸭粪、鸭舍冲洗废水和除臭水帘废水。

2、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是鸭舍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堆粪间恶臭、沼气燃烧废气和食堂油烟。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鸭叫声、风机等噪声。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沼渣、鸭粪、病死鸭、无精蛋/死胚蛋、废脱硫剂、淘汰种鸭、不合格种蛋、蛋壳、弱残雏和散落鸭毛;危险废物主要有医疗废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后与湿鸭粪、鸭舍冲洗废水、除臭水帘废水一并通过场区污水****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后,用于协议农田施肥。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鸭粪恶臭通过科学设计日粮,提高饲料利用率;鸭粪日产日清,及时消毒;夏季采用水帘降温同时采用自然与强制相结合方式通风;鸭舍配套建设除臭水帘,采用鸭舍东侧引风进入鸭舍,西侧出风口配套除臭水循环系统,并进行钢结构密闭处理,通过除臭水帘进行除臭处理,定期添加除臭剂对鸭舍产生的恶臭气体进行处理;必要时对鸭舍内喷洒除臭剂;鸭舍周边种植绿化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池体加盖密闭,黑膜沼气池采用全密闭厌氧发酵,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场区绿化后无组织排放;沼气燃烧废气密闭收集后经“脱水+脱硫+火炬燃烧”工艺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堆粪间恶臭密闭收集后由生物除臭塔(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气经处理后均能满足相应标准排放。评价认为,项目实施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鸭叫声、风机等,建设单位拟通过选用安装消声装置等措施后,可确保四至厂界稳定达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沼渣与鸭粪一同暂存于堆粪间内,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外售综合利用;病死鸭、无精蛋/死胚蛋暂存于冷库中冷冻,而后****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废脱硫剂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置;淘汰种鸭、不合格种蛋、蛋壳、弱残雏和散落鸭毛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医疗废物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库中,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毛集实验区特****基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拟建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或**化利用,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在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并保证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com/s/1T7gzVo7FvQqelG3Qwc2MnApwd=8h76

提取码:8h76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吴总;联系电话:199****2031

环评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51-****6151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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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