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40吨磷化铟晶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8月07日至2026年08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大道107****中心)三楼C区高新区、**区综合业务区332号窗口,邮编:5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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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40吨磷化铟晶片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百嘉工业园27-9号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拟建项目位于清****开发区百嘉工业园27-9号,即先导厂区内,利用先导厂区内现有A车间1楼部分区域进行建设,不需新增用地,使用建筑面积为3000 m2。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40吨磷化铟晶片。项目拟定员125人,工作制度为四班三倒,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间为300天,****集团宿舍内食宿。 |
| 环评机构 | **市共创****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VOCs、颗粒物、氯化氢、硫酸、氨气、氟化物、臭气浓度)收集后经“一级碱喷淋塔(含除雾装置)+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严格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 项目含铟废水和低浓度废水分别由项目**的含铟废水处理系统和低浓度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与RO水、超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一起经新增的排放****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高浓度废水由**的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后,****处理站(2#MVR蒸发系统)进一步处理达标,经****公司生产废水排放口(DW001****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新增的生活污水依托先导厂区化粪池预处****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边角料、磨边渣、废过滤膜、废泡沫、废纸皮,废木板、废钢铁、废塑料、废电线、废包装膜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分类收****公司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按相关要求分类处理,其中切片渣、研磨渣、抛光渣经压榨、压滤、过滤或者离心等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或者压块,****公司回收处理;废切削液、废轻质白油、废机油、废冰醋酸、腐蚀废液、清洗废液、废活性炭、沉淀污泥、废滤布、废石墨、废包装材料、废抹布、废劳保用品等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与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的联动,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 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单位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