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批豁免清单(市政公用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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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资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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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批豁免清单(市政公用类)的公告
2026-08-07 16:00

****关于公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批豁免清单(市政公用类)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9〕28号)、《广******厅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4〕57号)、《广******厅关于持续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6〕2号)、《****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印发**市推行简易低风险供水供气外线工程“承诺即开工”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城管委发〔2024〕35号)等文件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市更新实施保障力度,推动简易低风险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更加高效,结合我市实际,现发布我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批豁免清单(市政公用类)公告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及条件

(一)适用范围

本豁免清单公告适用**市**区、**区、**区、**区、**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范围,****园区另有授权的依其职权另行规定。

(二)适用条件与要求

本清单中列举的建(构)筑物类、设施设备类等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规划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建设单位可无需或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报审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经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后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有关物权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损害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2.坚守安全底线,保障公共利益。

3.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及本市技术管理规定,符合本市历史文化名城、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要求,符合国家和本市关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要求。

4.涉及新增用地的,项目建设前,建设单位应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5.项目及建设行为应符合土地管理、建筑结构、消防、安全、园林、道路、交通、环保、地质、限高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审批要求,履行相应的建设程序,并接受相应的监督管理。其中,为加强我市城镇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项目建设还应严格遵守我市城镇燃气设施安全保护有关要求。

6.适用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如有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不按国家、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及技术管理规定实施建设,或造成周围环境、设施损害与破坏,使国家、组织和公民个人遭受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下列设施、设备工程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报审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不涉及道路红线、断面修改变更的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的维修加固、改造提升工程。

(二)城市道路原有红线内装设城市路灯设施(不含配电箱体)、无独立占地的用于城市管理的各类监测监控设施、各类道路标识标牌等。

(三)在原有管位上、不改变管径的管线修复或更新工程,以及在原有管位上新设检查井安装井下监测、计量等设施。

(四)利用已批建管沟铺设电力、通信等管线工程。

(五)因防洪、水工设施施工、生态修复等建设需要,对河流、水渠、湖泊等水体护岸(堤岸)进行的除险加固与修复工程。

三、属于下列范围的建设工程,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报审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开设机动车掉头口、新增二次过街设施改造、不改变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车道宽度的现状公交站台提升改造等市政工程。

(二)对符合规划设置要求的道路两侧地块现状出入口转弯半径进行优化改造,其中优化后转弯半径最大不超过地块所需标准消防救援车辆转弯半径。

(三)不涉及迁移古树名木、拆除机非隔离带的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的临时出入口。

(四)市政道路两侧地块用于安装、衔接市政管网的在市政道路人行道敷设,****车行道,无需砍伐迁移珍稀树木、古树名木的管线总长度≤200米的线性工程(**路除外),其中燃气管道压力等级不大于0.4Mpa。此类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施工前持建设工程******局办理备案手续,实施完成******局提交管线竣工测量报告。

(五)新增道路消防栓工程。

(六)在符合规划要求并经相关部门依法批****停车场建设充电桩等充电基础设施。

(七)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在集体所有土地上或现状村庄居民点实施的用于完善居住条件、改善居住环境的建设工程,包括给排水、供气、供电、通讯等线性工程;不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占地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无地****泵站(井)、污水处理设施等建设项目。此类工程项目当城市发展需要对相应片区实施开发建设时,相应设施应按规划要求进行拆除或迁移改造。

四、下列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经审查后,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城市道路、公共绿地建设通信杆塔、配电箱体等点状塔、箱体构筑物。

五、其他

本公告解释权归****。

以上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批豁免清单(市政公用类)线性工

程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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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6日


附件:**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批豁免清单(市政公用类)线性工程备案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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